有关公司解散工龄计算补偿的问题

原来我在酿造厂工作,后来经推荐转到现在的公司。最近现在的公司解散了,请问原来在酿造厂的工龄还算吗??公司应该补偿我多少钱?养老保险之类的怎么办?
麻烦依照劳动法来回答,最好列出依据劳动法中多少条

1.工龄照样计算.

2.赔偿期限从你酿造厂开始计算.

3.08年之前的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08年以后的补偿按照1年1个月,6个月以上不

到1年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按半个月标准进行补偿.

4.社会保险缴纳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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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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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30
算。补偿是按工令补偿。保险金缴纳至解散时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9
  按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另外,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08-11-01
百度禁止了回答问题发网址,很快就没有人来百度回答问题了
第4个回答  2008-10-30
1.原来在酿造厂的工龄不能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公司应该补偿多少钱?你自己按照上面的规定,结合你的工作年限算一下吧。
3.养老保险之类的怎么办? 你失业后社保金暂时中断缴纳,你可以自己缴纳,也可以等有了新单位再继续缴纳,在失业期间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养老金要到你退休时才能领取的。工伤保险和你就没有关系了,生育保险得看你是什么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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