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档期结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7
问题一:想问一下档期 *** 促销的工作,最后工资如何结算?靠谱吗? 如果选择中介公司,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如果有同学推荐,那就更稳妥一下。正规公司不会出现你所说的情况,例如我们公司就有一套独立的PT人员结算机制,按月结算,工资打到银行卡。

问题二:请先分配当期会计期间的所有工资数据是什么意思 比如现在是9月底,到月底结账时,首先分配9月份各部门发生的工资数到各受益对象。
比如,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生产人员的工资计入“生产成本”科目等

问题三:婚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按照规定,带薪

问题四:涨工资1.3个点是什么意思 民政部、财政部和 ***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近日联合印发《2011―2015年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 *** 安置管理工作规划》,对“十二五”期间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 *** 安置管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为军地各级做好安置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基本依据。
《规划》总结了中办发〔2004〕2号文件颁发实施以来,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提出了移交安置良性循环、“两个待遇”有效落实、医疗保障落实到位、安置住房保障及时、服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等6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并制定了加快移交安置进度、拓宽住房保障渠道、提高保障经费标准、创新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安置管理法制化等19项工作措施。
《规划》提出,要加快移交安置进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交接办法,有效解决矛盾问题,“十二五”期间待移交 *** 安置离退休干部7.8万人,每年约移交1.2万人,到2012年底将滞留部队的伤病残退休干部7737人全部移交 *** 安置,基本实现移交安置工作良性循环;要加快安置住房落实步伐,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积极研究将军队离退休干部纳入地方 *** 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衔接办法,逐步探索依托 *** 、依靠社会落实房源的路子;要认真落实各级财政保障责任,及时调整生活待遇政策,提高医疗保障经费标准,改进生活待遇保障办法,探索推进移交 *** 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一卡通,逐步实现经费保障精细化、实时化;要加强服务管理机构建设,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要着眼安置管理工作长远发展,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退休军官安置条例》《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积极推进安置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规划》要求,军地各级要把妥善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科学筹划,密切协调配合,坚持督导检查,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问题五:试用期被开除工资可以一次结完吗? 不可以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以说用人单位在试用 期间内解除劳动合同(即开除试用期劳动人员)必须是有合理条件的,要不然,随便一句话就开除一个人,法律不是成了摆设?社会不是乱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也能帮到那些正在试用期内担心被无故解雇的人

问题六:培训期间有工资吗?十五天不过走了结不结工资?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培训期薪资具体是由双方在培训期前,达成有薪培训或者无薪培训协议而定。假如企业对应聘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或上岗前的培训期,达成有薪培训或者是培训期间补贴,这样企业就必须支付有薪对劳动者的培训。要是企业对劳动者达成无薪培训,培训期间只要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就没有义务支付薪资给劳动者,因为任何一种对劳动者的专业技术培训,企业都是有成本的,假如培训期完,劳动者没有完成合约时限,还需要对企业进行赔付。赔付企业对劳动者的培训成本,这是国家相关法律有所支持的。大家听说飞行员对航空公司数百万元的培训理赔吧,就是这个道理。假如一个月的岗前培训或者是劳动技能培训,企业花费了综合成本10000元,可是几个月你就不干了,劳动合同书里面直接体现了培训或者签订了培训协议,这时劳动者就按照比例赔偿企业。

问题七:婚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法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下面的.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谢谢!

问题八: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哪些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和合同约定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和约定,而不按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它包括:
1甭男泄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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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碧角准俟ぷ剩华
4蓖9て诩涞拇遇;
5敝肮ぐ胪巡学习期间的工资;
6鄙恕⒉ ⒉假工资;
7蹦晷菁俟ぷ剩华
8备郊庸ぷ屎捅A艄ぷ省*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按计时工资或计件珐资标准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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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三期”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如何计算?具体标准是什么? 女职工“三期”内的工资待遇标准,是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对你的做法是错误的。这里的“基本工资”是指按规定的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计发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等固定部分。但是如果工资的结构是底薪+职位薪资+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形式,也就是较为灵活的报酬形式,奖金、提成部分等才能在合法的前提下,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向下调整。至于具体的工资支付标准,则需要分段来看:第一,怀孕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即员工因产前检查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因此,女员工孕期请假在医疗机构检查时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也不能扣除。检查费、治疗费等可以由生育保险支付或报销。第二,产期。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也是连同企业是否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综合考虑的。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员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产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也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列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该女员工发放了工资,生育津贴则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领取,以充抵已经支付的工资。有些地方法规还规定,如果该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不足部分,应由其所在单位以补齐。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1988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正常产假期间照发女员工的工资。第三,哺乳期间工资。哺乳期是产假之后的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期间,女员工是需要正常上班的,但是每天可以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不包括路上的交通时间。因此,女员工处于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也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薪金水平支付工资待遇,不能擅自(单方)降低和减少。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题十: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工作受伤的,首先应当去医院进行治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
住院期间为停工留薪期间,待遇保持不变。就是说你因工伤住院的,公司应当按照你正常上班对待,全额发放工资,比如你的公司是1000元/月,则住院期间的工资也是1000元,不存在80%的说法。住院期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医院的证明。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依法发放工资给你,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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