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银行被通报,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消保何时能落在实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7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通报了四川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

通报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消费者对新网银行的投诉持续上升,投诉内容重点集中在车贷业务,涉及银行违规放款、对车贷金额存在异议、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

新网银行是一家互联网银行,其车贷业务通常和第三方互联网 汽车 消费金融平台进行合作,属于助贷业务。在这次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新网银行与一家互联网 汽车 消费分期服务平台合作业务的投诉是重灾区。

传统银行信贷业务,一般只涉及借贷两方,银行收取利息。但在新网银行车贷业务中,又加入了一个合作方。很显然, 汽车 消费金融平台的加入不是来做雷锋的,而是来拔毛的。这种三方合作业务必然推高消费者融资成本。

我们来看一下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在新网银行车贷业务中,消费者被合作的互联网平台收取的平台费或服务费与 汽车 融资金额之比集中在14%至28%之间,有的费率达到30%以上。新网银行本身向消费者发放贷款的年利率区间为7.7%-8.9%,均值为8.49%。

很明显,表面看起来新网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很高,平均也就8.49%,但是综合各种费率之后,实际利率最高高达30%以上,消费者承担的融资综合成本大幅高于 汽车 消费贷款正常利息水平。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4倍的LPR利率水平。目前LPR一年期利率是3.85%,4倍也不过是15.4%。

新网银行的车贷业务综合息费水平几乎是司法惯例的两倍。说是高利贷,应该没人会反对吧。

更加令人讽刺的是,新网银行官网的宣传语是“新一代数字 科技 普惠银行”,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现在看起来是空喊口号,真正践行的是普而不惠。

新网银行对于监管部门的通报,第一时间予以了回应。新网银行对于这次通报的情况说明当中,非常虚心地接受了监管方面指出的几个问题,并承认自己消保资源投入不够匹配、信贷服务流程不够健全、客户满意度有待提升。

并且表明了态度,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持续整改工作,目前主要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情况说明的结尾,新网银行象征性的展望了未来,“我们将以此为鉴、勠力前行,对做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提升客群可得性和满意度充满信心!“

这些豪言壮语是多么的似曾相识啊,其实我们需要的不是说的多么响亮,而是需要做的多么有温度,希望新网银行真的能够以此为鉴,真诚地做好消费者服务。

2019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等。

新网银行被通报,并不意味着新网银行是个例,监管方面要求所有的银行保险机构能够汲取新网银行的教训, 围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降低融资综合成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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