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0年1月,甲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购进一批工程物资,价款为2400万元,增值税为408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为建造该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320万元,计税价格400万元,另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804万元。
(2)2000年12月,该办公楼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办公楼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3)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该办公大楼经营租赁给乙公司,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520万元,租金于每年年末支付。租赁期开始日为20X2年1月1日。
(4)2003年1月1日,投资性房地产满足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甲公司决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当日,甲公司出租给乙公司的该栋办公大楼的公允价值为4400万元。
(5)2003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4600万元。
(6)2004年1月1日,由于甲公司资金紧张,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后决定,将该建筑物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4700万元。
要求: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