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跟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对方当时给了五万定金,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了,应该怎么支付违约金。

我已跟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对方当时给了五万定金,现在我不想买这房子了,应该怎么支付违约金。房子总价180万,请帮下,谢谢大律师!

第1个回答  2013-09-26
如果是定金性质的,则适用定金法则,该定金是不退的。追问

不好意思,我写错了,我是卖的一方,收了对方五万元定金,房子总价是180万。我应该怎么支付违约金。

追答

如果你不想卖了,那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即你要给对方10万。

追问

但是对方不同意,那怎么办?

追答

让他走法律途径。

追问

对方想房子总价的20%,因为合同上有一条说是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子20%的违约金。有这个可能吗?

追答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了吗?

追问

对,中介一起签订的》

通过中介一起签订的

追答

我认为如果对方仅仅是付了定金,并未支付房款,房屋也未交付给他,也未过户,实际上该合同并未真正开始履行,所以适用定金法则更为合理,你不用理会他,让他起诉你好了。

追问

但对方有我的银行账号,目前还没有打钱进来,如果对方这两天打钱进来怎么办,那这钱怎么处理?

我能主动解除合同吗?通过法律

追答

没关系的,你就直接书面告知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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