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慈溪周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最新政策,仍按2013年的政策。
慈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资格联合审定办法》的通知(慈党办〔2013〕71号):
在我市创业、务工流动人口的子女,同时其父母具备如下条件:
(一)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二)在慈溪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在慈溪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五)在慈溪具有相对固定住所(有房产证、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
(六)在慈溪有稳定职业(与慈溪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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