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早上,高速拥堵,缓慢行进,车子一点一点挪,我错把油门当刹车了,撞到前车,我认错,是我的问题,私了对方张嘴就是五千,协商未果,对方要求报警,报警后,事故认定我全责,报保险后,双方离开,我在湖州下高速,他在上海下高速,他下高速后找我这边保险公司定损。一直到3月2日,对方车主打电话过来说车修好了,让我支付修理费7150,我问是怎么修的,他说车修好,修理费7150,我说保险公司定损结果还没通知我,我不清楚什么情况,让他等等,对方自行垫付维修费离开修理店。随后我多次询问保险公司,直到3月11日,保险公司告诉我定损结果7150。在这家投保的就是交强险,保险公司称赔付上限2000,剩下费用我自行承担。后来与对方车主协商,我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决定把钱给他,让他提供修理费用发票。当天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我对方已代位求偿,我对车损情况及维修费有异议,并且对方代位求偿后还让我赔他本人修理费产生疑虑,暂时未赔付对方车主,现对方提起诉讼,不知是对方本人还是对方保险公司。我找我这边保险公司投诉定损过度,保险公司说定损结果是以对方修车费用为依据,对方修好车后找我赔钱,正常修理费用我都认,但是我现在感觉是被人讹诈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做,12378保监会也找过了,下一步就是法律咨询了,我追尾我认责,我赔我应该赔的,但是讹诈,我认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