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荷兰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能借鉴到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9-03
以荷兰为代表的欧洲国家,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不但早已成功地解决了“三农”问题,而且使农民成为农业市场竞争主体。荷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之大、实力之强、组织之严密、功能之广泛,在发达国家中居于领先水平。像荷兰这样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还能保持农业的强势,离不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功劳。研究和借鉴荷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运行机制,对于我们发展农民经济组织、培育农产品市场竞争主体,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有着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荷兰的农业合作社是一种农民自主成立的永久性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将自己的部分经济活动结合为一体,共担风险、共享利润,为农民的经济活动取得尽可能高的效益,同时仍然保留农民在其它农业行业运行中的自主性质。
荷兰具有完备的合作社立法。农业合作社都制定了自己的章程,规定了合作社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职责,合作社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职责、合作社的经营事务、财务审计、利润分成、监督仲裁等,规定农业合作社和社员都有收购和出售全部产品的责任和义务。
合作社企业在扣除各种合理开支后,将利润的余额按社员出售产品成交额的比例进行返还。以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为例,它的999,000平方米的交易大楼是3,325个会员农户的共同财产,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一个9人组成的董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等。还成立了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一半是农民,另一半则是从工业行业和大学聘请的专家。3,325个会员分成15个地区分社,每个分社也设立董事会。分社的董事会和总社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决定政策问题。会员大会每年举行2次。作为一个经济实体,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雇员达1959人,拥有6,734家花农作为供货商,拥有1,375个客户和出口商,每天交易1900万支鲜花和200万株植物。作为会员的农民,必须将全部花卉交拍卖市场交易,并缴纳一定的服务费。服务费的水平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为了参与市场竞争,农业合作社还建立了规模巨大、现代化程度很高的企业,包括一批生产规模达数百万吨的饲料厂、数十万吨的奶制品加工厂、现代化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等。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领域,合作社在化肥、种子和精饲料市场的份额达52%以上。在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领域,农业合作社占有更大的份额。例如,牛奶占84%,蔬菜占70%,花卉占95%,甜菜占63%,马铃薯达到100%,水果和蔬菜占60%。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荷兰农民建立了自己的信贷合作社——拉博银行集团。2001年,拉博银行向农民发放农业和园艺贷款158亿欧元,向国际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放贷款159亿欧元,在农业信贷市场上占有87%的份额,荷兰农民大约90%的银行信贷来自于拉博银行。现在,拉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荷兰的第二大银行,并跻身于世界400家大银行之列。
主要特色
根据荷兰农业合作社的运行特征,可以将它的特色概括为5点:(1)合作社是一种个体私有企业间的合作,每个农民决定自己农场的生产和生产过程,这就意味着农业合作社是每个独立家庭农场间的合作。(2)合作社严格按照社员间达成的协议进行活动,以完全自愿为基础,按民主的方式进行管理;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的干预。合作社的支出和收益列在各成员的联合账户上,通过一项内部的分配方法,由各成员分享。这意味着内部的分配取决于每个合作社内部成员进行经济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只有这种分配方式才会被每个成员所接受。在合作社内部,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价格,每个农户出售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质量定价,这是农户加入合作社后应遵循的一项基本规定。(3)合作社内部的权利和义务由成员分享,这包括财政、风险承担和投票选举等。(4)荷兰的农业合作社以高度专业化的单一目的的合作社为主,每个成员的生产活动决定了合作社的主要目标和功能。因此,必须通过合作社来统一每户农民的生产活动。(5)强制性和灵活性。一方面,合作社成员必须通过合作社来销售自己的全部产品,不允许将部分产品直接售给零售商;另一方面,允许一个农户可以同时是几个农业合作社的成员。
荷兰的农民合作社在保护农民利益、协调农民与政府的关系方面,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荷兰农民联合会(LTO)是荷兰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会员51,000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70%,农产品产量占荷兰农产品总产量的80%,年出口畜产品30亿欧元,出口乳品56亿欧元。2001年,欧洲国家发生了口蹄疫。在疫病传入之前,荷兰农民联合会积极向荷兰政府建议:一是自2001年2月26日起禁止运输山羊和绵羊,自3月13日起禁止运输所有偶蹄类动物。疫病出现后,又向政府建议中止收购畜产品(包括牛奶)72小时,严格限制在隔离区内的人员、牲畜和物资流动。疫病发生后,荷兰农民联合会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协会刊物和电话,向所有会员通报疫情和政府的有关防疫规定,另一方面与政府保持24小时联系,并建议政府不要普遍注射疫苗,而是仅对疫区注射疫苗,避免了疫区及周边10公里地区被隔离一年的情况,农民和当地经济及社会生活没有遭受更大损失。同时,联合会还建议政府建立应急预案,建议欧洲农业合作社联合会建立防疫基金制度,保证荷兰农民与其它欧共体国家农民享受同等待遇。针对消费者食用接种疫苗的肉类有害建康的担心,荷兰农民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消除消费者的顾虑,维护了荷兰的畜产品消费市场。
几点启示
对照荷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验和运作模式,获得如下启示:
1、让组织起来的农民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应当成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根据荷兰及相当一部分欧洲国家的经验,从长远来看,所有的农业经济问题,只有根据自身经济规律,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组成各种类型的经济合作社,使农民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来解决。
2、更新观念,放手让农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要放弃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尽管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但这些组织和协会大多是政府组建的,完全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还很少。荷兰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政府完全可以不必插手。在放手让农民组织起来的过程中,政府应当掌握如下原则:第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仅仅是加强合作社农民在市场中的经济力量,仅仅是合作社成员单个经济利益的表达形式。第二,农业合作社是一种市场工具。放手让农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后,怎样解决农民与政府的矛盾,荷兰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经验。这就是成立半官方的荷兰农民联合会。农民联合会的主要目标是:(1)代表和促进农户的经济和社会利益;(2)改善农民在地区、国家和国际农业市场上的地位; (3)促进各地市场导向生产链的结合,为初级产品生产者创造一种完全有利的市场地位;(4)为持续稳定发展竞争性的农业开展各项创新活动,提高和改善农村生活的质量;(5)与其他非农业行业的社会组织交往和合作,促进和提高农业行业在整个社会的地位。
3、把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措施之一。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应当一手抓吸引三资开发农业,另一手抓扶持农民建立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首先是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关立法问题,其次是解决政策扶持和宣传问题。尽快使农民获得强有力的生产、加工、流通手段,在经济上真正强大起来。这样才有利于我们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我们引导农民走产业化经营道路,更有利于我们引导农民走勤劳致富之路,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2个回答  2013-09-03
良好的金融体制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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