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与公司签订过合同,但是合同一直为公司保存,我手上没有,合同外有份所谓的诚信保证书,意思就是在某

事先与公司签订过合同,但是合同一直为公司保存,我手上没有,合同外有份所谓的诚信保证书,意思就是在某个时间段内不能辞职,违反了需扣除一个月工资,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还有,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在职期间不给我,离职之后说问我要不要拿.。关于离职原因是因为私自调整我上班时间,即原是白班,早7到晚7,后转夜班,之后又让我上中12对晚12的班,我不同意,对方坚持,这样是不是属于违反劳动法非法限制自由?而且每天上班11小时,每月30天,无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

第1个回答  2013-08-27
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现已提出离职对劳动者不利,最好是在工作期间提出要求双倍或三倍支付加班工资追问

已经离职了是不是可以要求全额拿回工资?对方扣钱是否属于违法

追答

可以向仲裁部分提出这样的要求,连同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一起提出。在调解时建议把加班费和经补偿金要回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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