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8-10
书,是伴我一生的好友。
——题记
篇一:岁月悠长,我寄情于书
  书,让世界简单的人变得丰富;书,让世界喧嚣的人返璞归真。在匆匆的旅途中,在沉沉的行囊里,在紫檀木的小几上……别忘了,留一个位置,给自己最爱的那本书!
  喜欢读书,喜欢夜读书。虽无红袖添香,清茶一盏亦足矣!静夜在窗外,古书在几上,灯下的人与影成双。轻轻涌来的历史使近在咫尺的我,就像一场久违的夜雨,随风而来,入心而化,来去之间,将蒙尘的心灵清洗得纤尘不染,沏一壶绿茶,在满室的清馨中,就着窗外的夜色,细细品酌昨日的剪影,灯下的孤独及古今一同的情思。
  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寂静这样无所欲求的心情。古书翻开在几上,微微发黄的书页上清晰地镌刻着淡远的记忆,轻轻将一种心境,一种绵延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境,穿越岁月的烟尘后,合订为线装的珍本,留传至今。从流走的岁月里,翻开的书页中漫生着洁静的灯光,精致的词汇是一些精致而又自足的灵魂。
  我们在夜里独自思索,我们在书页里苦苦寻觅,思索那命运的永不可解。寻觅那初始的真挚悸动,其实人生也是一本书,都市生活的人更需要一些古典的心情,温柔的心情和一颗经过污染还能沉静的心去品读回味,桌上摊开的是人生,窗外流逝的是岁月,灯下独坐的,不是过客,是归人。
  时光如流,夜色如墨,周围的呼吸,渐渐睡去。而我总是倚着床,点着灯,仍痴痴的读着文字,就似读春季的鸟语花香。读夏季的雷鸣雨飘。读秋季的梧桐落叶。读冬季的冰封雪塑。读也读不尽的柔情,如水浸漫我所有的情愫。
  岁月悠长,我寄情于书我便永不孤独。我与文字有着永久的盟约。时乖命蹇她将我安慰。
  篇二:阅读成就非凡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
  阅读一本不适合自己阅读的书,比不阅读还要坏,我们必须会这样一种本领,选择最有价值、最适合自己所需要的读物。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在我们小时候老师就主张我们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把书里面的好句好段摘抄下来,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一些名著,名家作品,从中吸取精髓,从中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也许你现在仍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乘地铁,然而你却能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乘地铁。很多人离开另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这些平凡朴实的字眼串成一句话令人心生悲凉,感觉好孤寂。而这些孤寂的话是由一位拥有光环荣耀拥有无限前景的成功人士写下的,我很疑惑,拥有如此大成就的他,怎会经历怎样的孤独。他从亲情、友情、爱情、青春、梦想等方面与我们分享着孤独。我想大多数人都会有初入大学的惶恐和对青春未来的迷茫吧,找不到自己努力的方向。这种孤独感只有自己挺过来了才是真的不孤独了。纵使疾风来,人生不言弃。趁一切还来得及,对亲情而言,你以为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身边最亲近的人,后来你才知道最亲近的人最需要的只是你在身边。这种孤独只有切身体会到才会真正明白。
  我喜欢旅游,以前在家总想着离家越远越好,多看看家以外的那些景那些事。可现在,离家不远不近,坚强到现在却再也忍不住,思念的情绪腐蚀着我的心。回头看看,当初的豪言壮志是多么可笑,而我却不得不承受这一切的孤独,而这孤独我才更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篇三:留一隅书香
  我爱读书。因为书中有知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中的趣事,有幽默、笑话、漫画、脑筋急转弯,还有做人的道理。每当我有了一本新书时,我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就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因此,我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有的书半天就看完了。
  读书是我最高兴的一件事,我读书,我快乐。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充实富有、多姿多彩,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飘溢着浓郁的清香,闪耀出无限的光辉,怎样才能提高生命的质量,让生命增值呢?那就是读书。
  在喧嚣的都市中,人们往往忘记了许多原始的生命的本能与需求。汽车代替了行走,电视代替了观察,网络代替了交流。我们不否认进步,但我们知道有的东西是永远不能代替的,如一片纯净的自然,如一本翻黄的旧书,如一首经典老歌。即使我们已经有着e时代的时尚外形,在内心的最深处,也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红袖添香的雅致、青梅煮酒的风趣,还有雨夜读书的清幽。
  每一个人,也许都会有类似的梦,在遥远的异地,一次次的起程,一次次的出发。渴望走在不同的风景里,而现实中,也许我们只能在办公室里风云叠涌、菜市场内劳碌奔波。
  可是,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启程,在一本又一本的书里,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人生的积淀,可行万里路,亦可读万卷书。
  我们无法丈量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一本让人受益的好书,也许就是一次生命的拓展。总希望在浮生半日的悠闲里,陪伴我们的,是一杯清茶,一卷好书;总希望喧嚣繁复之后,留一隅书香,让好友相聚往来吟唱……
  篇四: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关于读书,我相信有9个字是非常适合它的: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讲:“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它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因此,我们就要“读好书”。读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而读坏书却为人的堕落搭起了跳板。那些内容级荒诞的书籍会像毒药一样,毁灭人的一生。那何为好书呢?这就要看你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了。喜欢历史的人,就可以选择一些历史书;喜欢科学的人,就可以选择一些科幻书;喜欢写作的人,就可以多看一些小说。
  读书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伟大智慧的结晶。好书,能带着我们去遨游瑰丽多姿的知识海洋,了解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好书能使我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好书能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陶冶我们的思想情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书能够向你提供宝贵的人生经验,可以向你展示人才成功的秘密,为你指出通往知识顶峰的胜利道路。那么,我们就要好读书。名人传记,那些使人敬佩的成功者的经验,能给人以很深的教益;童话,能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其实,各种门类的书籍都看看很有好处:历史使人明智,古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思维严密,逻辑修辞使人能言善辩。广泛读书,就会使自己变得更充实,更聪明,更能干……
  想让自己的学习成绩提高,写作能力提高,知识增加,读好书么?那还是这9个字: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篇五:书,我飞翔的羽翼
  向往飞翔,羽翼是一个前提。
  童年,告诉母亲:我想飞,母亲回答:书能帮我。所以,我就去读书。
  生平第一次读的是《海的女儿》。当读到结尾:“公主觉得自己变成了许多泡沫,飞向天堂……”一段时,很伤心的哇哇大哭,为公主最后变成泡沫而感到倒霉。所以,在这个故事围绕着我的一段时间里,总觉得公主变成的泡沫就在我身边。当时,很气愤地问妈妈:“公主为什么要变成泡沫,王子是个坏蛋。”
  “不啊,公主很善良,所以她在天堂会生活得很好,还能飞呢?”妈妈微笑着回答。
  善良就能飞吗?我善良就能飞去见公主了!我心想。可是书是完了,我还没飞!我认为一定是我不够善良,书看得不够,所以,往后我就分给乞讨者饼干,钱,书呢,也读得多了起来。
  从《海的女儿》教会我善良开始,由于读得书日渐增多,书也就不仅教会我善良:
  《简·爱》教会我如何做一个智趣高尚,心灵丰富的人;《基督山伯爵》教会我如何做一个沉着,毅力强的人;《巴黎圣母院》教会我如何学习如加西莫多般外表丑恶,却心地善良的人,《澎澎澎》教会我如何看待友谊……
  书读得多,道理也懂得多,心灵丰富了,但我仍未理解什么才是真正地飞翔。所以,我要去读,去寻求。
  当指腹触摸到一本书时,我才顿悟,何为真正地飞翔。它叫《悲惨世界》。冉阿让、芳汀都是巴黎那时代的历史缩影。
  芳汀曾经是多好的可人儿,但是不曾想,她却成为了妓女。一切都是为了抱弃她的男人和她远在乡村的女儿。因为一对抚养她女儿夫妇的欺骗,她无奈拔洁白的门牙去抵债,剪去秀丽的长发去治女儿没虚有的病。她在夜晚来回踱步,我似乎可以听见她撕心裂肺的伤痛,她恨,她怨,她无奈,终于她还是成为公娼。
  我的心在芳汀决定成为妓女的一刻停止了跳动。原来,远望过去,悲的是无奈,惨的还是无奈。我感觉有种感觉我快要触碰到了。
  冉阿让也是因为一张囚犯释放后所执的黄卡让他不能正常生活,他到处受歧视,到处流浪。眼前,仿佛看见了冉阿让正哭泣地问着天主为什么?为什么富人可以欢乐,可怜人却只能哭泣?
  泪的出现,终于掀开了那种感觉的面纱:今天,我找到了飞翔!
  即使我不能成为鸟儿,我也可以驭书而飞,在飞翔中,我慢慢长大。幼时的精神意识也逐渐成长。精神不是培养而是通过书中人物的生活经历去体会成长!
  篇六:书里寻她
  我最喜欢的作家要算是张爱玲了。对她,我有莫名的感情。我应该离她很远,可她却很是真实地经常站在我的面前。那种表情冷漠。
  认识她的开始并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那张充满异艳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焕发,头发微卷,身穿一套华丽的衣裳,头轻轻向上昂,那么骄傲不羁,在那种年代这样的表情应有不同的故事。我欣赏一个女子拥有这样的表情。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个普通的女子,她应该有她所值得傲慢,有她放任不羁的权力,有她独特的个性。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女子值得了解。于是我便知道了她——张爱玲。
  一直以来我并不知道她的显赫家族,也不清楚她的感情纠葛。对我而言,张爱铃只是一个拥有独特性格离我不远的女子。她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女子,偶尔写写文章,从她的眼睛看来的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从她的眼睛去观视那个世界。那个我无法亲身经历过的世界。
  最喜欢她的散文,那种独有女人的眼光去审视的大千世界,那种冷漠的表情,似乎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轻轻一笑。不知她到底是轻视还是骄傲。有时候我会想,她凭什么那么冷漠,她凭什么那么超然,她凭什么站在那个彼岸看着这里的喧闹繁杂。她到底凭些什么?
  只是,虽然那么喜爱她,但真正读过她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那个被黎明,张曼玉演绎的《半生缘》我却全然不知其内容,还有那些很负盛名的作品。听说,台湾把许多张爱玲的作品都搬上了银幕,我不知道是否买座,是否叫好。只是,那是她的故事,她对世界的看法,那些人的喧闹、娇情都是毫无关系。懂她的人,会默默看着她的任意,她的纵情。
  也许我不应该说张爱玲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悉,也并不是为她的灵气所吸引。我只是欣赏她的个性,想去了解她,想明白她的世界为何那么荒凉,她的表情那么冷漠。我只是想通过她的文字了解她,她想象中的世界总是折射出她的世界。我只是因为欣赏她转入而欣赏她的文字。那可谓爱屋及乌了。
  我心里的张爱玲张扬而不露声色,灵气而充满荒凉。我想看清她的一切,却只有一片落叶。
  篇七:一缕书香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璀璨,是因为,我可以看着它在光滑的纸页间静静旋舞,演绎出永恒,浅吟低唱岁月的旋律。
  那时,我是班上最不受欢迎的“怪物”。在炫烂的阳光下,乌云为我留下了一个孤单的角落。庆幸的是,我没有把自己背弃,我并不是形单影只,还有书,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他忍受了我古怪,孤僻的性格,他接纳了我丑小鸭似的脸蛋。
  书,一个好温暖,好亲切的称呼,如雨后的太阳闪烁着湿润的光泽,永远令我爱不释手。
  在寂寞里,他告诉我“成大事业者必须忍受孤单”;失败后,他鼓励我:“就算有一千零一次失败,也要做一千零一次努力”;众人的嘲讽,白眼中,他叮咛我“冷静是给羞辱你的人最好的表情”……
  于是晶莹剔透的文字在一个个夜晚、白天,以金子般细碎闪亮的光芒串连起一个空灵无暇的世界。我以新的最清澈明亮的目光剖析这个天地。我学会了稳重,笃实,开朗而沉静,活泼而严谨。
  在人生的冬天,书有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融化了南极的冰雪。
  当我站在全国作文大赛的颁奖台上,我平静地接过特等奖的证书;当我面对闪烁的镜头时,我平静地举着话筒采访着名主持人董浩、鞠萍;当我抱着琴,在全国五十周年纪念的礼堂里平静地致谢……我已经学会平静地收获,学习。是灯下读书的日子点燃了我一个个梦想。
  读书,成了生活的主旋律,成了生命的主心骨,它是生命最简朴的表达形式。
  生命中,许多味道会随着岁月的风冲淡,但一缕温柔的书香久久在袖中萦绕,不用嗅,就沁人心脾。
第2个回答  2016-08-06
这篇文章叫《我的疯娘》 的却很感人,是我同学说的,她说是唯一使她感动的文章,我也觉得.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靠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
第3个回答  2016-08-05
  今天,我乐和着跟着爸爸到了姐姐所在的宾馆,一进门,哇!我亲爱的姐姐呀,倍儿高(天津话,姐姐最爱说),姐姐还不到13岁,身高却有一米七多高,跟“巨人”姐姐站在一起,显得我特渺小,但又特别有安全感,我可乐和了。
  姐姐就是姐姐,领着我玩,处处关爱着我,呵护着我!美哉美哉,不要离开,最棒的还在后面呢!
  吃饭时,我看我的小勺子“脏”了,用水洗,用餐巾纸擦,可是脏脏的小勺子就是擦不干净,姐姐看到了,竟然把她的干净的勺子放在了我的盘子里,给我对调了一下。怎么可以呢?姐姐吃坏肚子怎么办,姐姐幽默地对我说:“没事,我抗菌。”
  上菜了,姐姐不住的给我夹菜,不一会儿,我的小盘子堆积如山,平常挑食的我,今天觉得吃什么都香,总觉得饭菜好吃,直到圆溜溜的肚子抗议才停止。
  吃过晚饭姐姐领着我在外边转悠了一大圈,我们无话不谈,姐姐还给我介绍了很多好书,比如《读者》、《格言》、《青年文摘》世界名著等,我认真的听,心里努力的记,姐姐推荐,我一定要让妈妈给我订上几本,向优秀的姐姐学习。
  回去,我就给妈妈说:“妈妈,你给我生个姐姐吧!”这句话,可让妈妈晕菜了,呵呵,有姐姐的感觉真好啊!,现在,姐姐走了,我盼着以后和姐姐相见的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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