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针对“听说 民营企业经营建设 5G 铁塔并出租给运营商业务,需要向工信部申请一个许可 ,请问是否属实”的问题。
工信部表示,“对于建设通信铁塔, 工信部未设立相关许可 ,基础电信企业 可自主选择租赁相关铁塔设施 。”
就铁塔设施共建共享,工信部对基础电信企业提出了“ 能共享不新建 ”“ 能共享不独享 ”“ 落实安全责任 ”等三点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是能共享不新建 。基础电信企业应充分利用存量铁塔资源承接站址需求,原则上同址不委托新建铁塔。
二是能共享不独享 。相关企业新建铁塔承接基础电信企业站址需求的,应通过相应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告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应及时反馈共享租用需求。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 。基础电信企业租用铁塔设施时,应明确相应资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得租用建设程序不规范或未竣工验收合格的设施。
其实这类问题答案一直很明朗,不允许新建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避免重复建设。
“共享共建”的方式必然会为运营商节约大量资金,也 为 社会 节约了大量重复建设资金。
进入互联网时代,价值链不断延伸拉长,价值向 用户侧 和 技术研发侧 迁移,而在这其中,能够准确识别用户 有效需求 并提供更好的 用户体验和服务 的企业,将获得 更多的价值和利润 。
(互联网时代信息服务业务价值链)
政府主导下、三大电信运营商共同出资建立的铁塔公司诞生于LTE大规模建设之时,TD-LTE和LTE FDD混合组网技术方案已经成熟。
共享共建减少了运营商在网络建设方面的支出,也 缩短了三大运营商在基站数量方面的差距 。
电信运营商逐步向“ 轻资产化 ”发展,聚焦用户体验的提升、新业务的研发、新商业形态的构建。
这对于消费者是利好消息,但对于运营商来说, 未必是是一件市场正确的事。
曾有业内人士分析:虽然四大运营商都是央企、国企,但在GZW考核上,也是有 很大一部分市场业绩的考核 ,毕竟现在不是计划经济了,不是要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激活 市场主体活力 吗?这样做, 反而不能激活。
还有,如果只有铁塔一家公司负责硬件,会不会进一步加深 设备市场的单一性,形成垄断 ?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