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车牌如果上成粤L惠州牌怎样可以改成粤S东莞牌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粤L惠州牌要改成粤S东莞牌可以办理车辆转入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预约查验:登录东莞交警网进行预约查验受理,预约查验的时间及查验的场地。  

2、机动车进场及相关表格:根据预约时间及地点,驾车到机动车查验场按顺序停放好,到机动车查验业务厅6号窗口打印《公告》。  

3、车辆查验:准备相关资料后排队等候验车。  

4、车辆查验结论:查验员初审资料齐全,车辆确认后,车主驾车离开查验场等待信息通知。  

5、接收信息通知:车管所受理完成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受理成功,通知申请人领取受理凭证;受理不成功,通知申请人领取告知书。  

6、领取业务受理凭证:申请人按信息通知指示窗口领取受理凭证。群众自办业务请凭身份证明到机动车业务厅3、4号窗口领取。

7、确定号牌号码、缴交牌证费:机动车所有人凭受理凭证自行确定号牌号码(选号)并缴交牌证费。选号并缴费后,属于群众自办业务的请将选号凭证交回机动车业务厅发证窗口。  

8、领取牌证:

(1)临时行驶车号牌。

(2)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号牌以邮政寄递方式直接由省牌厂投递。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东莞-机动车转入登记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