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北京接一个外国朋友,她是女的我是男的,都是成年人,住酒店的时候我们打算开间双人间,老板拿走了她的护照和我的身份证,很久之后回来说公安局没有同意,需要我自己在单独开一间房。我从未听说过这样荒唐的规定,请问真的有这种说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