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举办的啤酒屋销售生产的啤酒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我认为是要征的,但是答案说不用,求解释。。。。这也是销售货物啊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本条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饮食业是服务业,征收的是营业税。举办的啤酒屋销售生产的啤酒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以征收的是消费税、营业税及其他相关税费,不征收增值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