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再出口,如何操作?

近期我们公司承接了一旦货,是某公司从香港先进口一些机器零件。在有限的天数内,在上海工厂进行加工,安装,再作为成品出口。属于加工贸易的来料加工。这种业务,我还没有操作过,不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箱子从香港-上海,我要先清关,然后拉到工厂,再有效时间内进行来料加工。据说还有个验厂环节。然后还要来料核销。然后再报关,出口。对于这些我听的云里雾里。哪位同行可以稍微讲解一些。这个核销,如果我进来时候是300T.出口的重量有何讲究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8
所谓来料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无偿提供料件,加工后交付给委托方,加工方收取加工方的贸易方式。

进口来料加工贸易,则需要办理《来料加工贸易手册》,即在保税的情况下办理进口手续,此时用保证金来担保进口的料件在加工后再出口,那么,海关这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加工完毕后,凭《来料加工贸易手册》报关出口,并核销该手册,由此退还保证金。

如果来料加工报关时的料件以重量为报关计量,那么,出口报关时也要按照重量做出口报关核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核销方式:首先到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册(自己到海关咨询),将需要进口的料件在手册中备案,进口时通过手册来申报(报关员懂的),这样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进口速度快。

     将出口成品按单耗折算,与进口料件数量相抵,就可完成核销,因为是来料加工,应该没有什么损耗,只是组装而已,如有因加工产生的损耗,可以向海关提交说明。

    不参与核销:如果进口的料件关税是0,就按一般贸易进,进口时缴纳关税、增值税。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建议2个方式:
1、核销方式:首先到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册(自己到海关咨询),将需要进口的料件在手册中备案,进口时通过手册来申报(报关员懂的),这样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进口速度快。
将出口成品按单耗折算,与进口料件数量相抵,就可完成核销,因为是来料加工,应该没有什么损耗,只是组装而已,如有因加工产生的损耗,可以向海关提交说明。
2、不参与核销:如果进口的料件关税是0,就按一般贸易进,进口时缴纳关税、增值税。

上海也应该是电子手册核销吧,电子手册核销是细化到料件号的,比较严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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