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公司承接了一旦货,是某公司从香港先进口一些机器零件。在有限的天数内,在上海工厂进行加工,安装,再作为成品出口。属于加工贸易的来料加工。这种业务,我还没有操作过,不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箱子从香港-上海,我要先清关,然后拉到工厂,再有效时间内进行来料加工。据说还有个验厂环节。然后还要来料核销。然后再报关,出口。对于这些我听的云里雾里。哪位同行可以稍微讲解一些。这个核销,如果我进来时候是300T.出口的重量有何讲究呢?
核销方式:首先到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册(自己到海关咨询),将需要进口的料件在手册中备案,进口时通过手册来申报(报关员懂的),这样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进口速度快。
将出口成品按单耗折算,与进口料件数量相抵,就可完成核销,因为是来料加工,应该没有什么损耗,只是组装而已,如有因加工产生的损耗,可以向海关提交说明。
不参与核销:如果进口的料件关税是0,就按一般贸易进,进口时缴纳关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