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到死缓分别在哪里关押或服刑?看守所 拘留所 劳教所 戒毒所 进戒毒所戒毒的同时判刑吗?

还有从立案 抓捕 审讯 做口供 笔录 移送看守所 会见律师 移送检察院 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 (包括一审二审 辩护 ) 送达判决书 然后结案对吗?还有警察抓人(指的异地犯罪,是移送户籍所在地处理还是异地的抓判)哪一步错了,指教一下谢谢!我要真答案!!!我多少有点基础 哄人的闪开!!!!!!
什么情况下劳动改造?还有问题回答的全面一些,所问必须有所答!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8
  法律明确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2个回答  2013-05-24
1、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一般由犯罪行为地司法机关管辖。所谓犯罪行为地,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涉及财产性犯罪,罪犯在异地取得财产的,该地司法机关有管辖权。
2、如果罪行是在犯罪地被发现、罪犯是在犯罪地被捕获的,由犯罪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案件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罪行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罪犯被继续收监执行剩余刑期期间发现的,由罪犯服刊地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我过法律多采用属地管辖原则。
第3个回答  2013-05-24
法院判决后剩余刑期超过一年的送监狱服刑,一年以内的基本都在当地看守所关押,案件审理期间也是羁押在当地看守所,劳动改造才会在劳教所,拘留所一般是执行行政拘留的场所。审判判一般是在犯罪地,特殊情况下才会在被告人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异地抓捕一般要请当地的公安机关配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5-24
此类人员放在监狱了。如果一年以下有期,一般在看守所执行刑罚到完毕。
第5个回答  201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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