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是以利润总额计提,还是弥补了亏损后计提

05年开张,
2005年亏2.6万,
2006年亏2.1万,
2007年盈1.7万,
2008年亏4.9万,
2009年盈5.8万,
2010年亏2.5万,
截止到2010年,未分配利润账户的累计余额-4.6万,
2011年盈5.7万,2011年的损益表的利润总额是1.1万,我是以1.1万*5%=550元 缴所得税的(我是个人独资),这样错了,弥补亏损只能5年,应该以5.7万计缴所得税:5.7万*20%-3750=7650元
问题:1、2011年的所得税申报表是按1.1万*5%=550元交的,应补7650-550=7100元,2012年如何调账,分录?
2、2011年12月的损益表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6000
四、利润总额 11000
减:所得税 550
五、净利润 10450
3、2012年1月的报表我是以10450作为年初未分配数的,现在才发现所得税的问题,2012年12月的报表该咋做
请指教,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01-07
5年内是先弥补亏损,5年外的先计提,

但是这样的回答不够准确,应该是调整后数字-亏损,
比如工会经费需要调整,超实付工资2.5%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