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要求隐瞒艾滋病病情不想让伴侣知道,作为医生和护士应该怎么做?

我是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 医生和护士分别应该怎么做? 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第1个回答  2013-01-09
医生和护士有为患者保密的义务,但是如果遇到重大传染性疾病,必须逐级上报,这是有明确规定的。
你所说的情况,有很多地方法律还不健全,据我所知全国大概只是规定了HIV阳性的患者医生必须告知其伴侣,这是保护性措施,不想让伴侣知道,我想做为医生和护士没有尽到告知责任,因为这是对患者及其家属不负责任的做法,而且医生有责任在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扩散上尽到应该尽到的责任。
另外,HIV阳性也必须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追问

从人文关怀方面说, 医生和护士又分别应该怎么做?

追答

对艾滋病患者开展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体现了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观,因为艾滋病与其他疾病一样,需要关心、理解和照顾。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也是无知和疾病的受害者,满足患者生理、心理和社会需要的全方位照顾。几乎所有患者在得知HIV阳性时都表现出震惊和恐惧,他们面临着社会的歧视,对疾病知识的认识不足,对家人的愧疚感等作为新的应急源而导致心理问题和障碍,有的患者不敢面对现实而隐瞒疾病,采取回避、愤怒、仇视、自杀等反应,严重地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影响该病的有效治疗与控制。与其他已经走过人生大部分岁月的绝症患者不同,艾滋病患者大多处于青壮年时期,他们应享有美好的人生,当疾病摧毁他们的一切梦想之后,他们比一般人群更需要对疾病和生死的理性认识。关爱患者,对他们严肃而不冷漠,温和而自然,诚恳和耐心的指导、关怀,帮助他们正确认识疾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建立和谐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是我们关怀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我国的艾滋病问题关注的是疾病而非人,关注的是疾病给社会带来的损失,而不是对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尊重。正如康德所说:“在全部被造物中,人所愿欲的和他能够支配的一切东西都只能被用作手段,唯有人以及与他一起的每个理性的存在者,才是目的本身”实际上,即使因为某种过失行为而感染艾滋病的患者,他们并不因为他们的疾病而丧失了应该享受的权利。只有充分认识到把人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结果,充分尊重艾滋病患者的生命价值,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环境,为艾滋病患者营造尊重、宽容的社会环境,才能使其他艾滋病感染者有信心接受治疗,才能减少艾滋病患者对个人、家庭、社会和社区的影响,才能使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对艾滋病患者进行人文关怀不仅需要体现在患者本人,同时也要对艾滋病患者的家庭进行相关知识宣教和关爱。艾滋病因传染的特殊性,使患者从感染时就承受因歧视而带来的道德压力。相关的耻辱和歧视同样波及家庭,而家属又将这种耻辱和歧视转嫁给艾滋病患者,常常责备患者。表现出愤怒、厌恶和疏远。艾滋病患者不仅不能得到亲人的关爱,反而在过分自责中使其心理压力进一步增大。因此,做好艾滋病患者家属的思想工作更有利于艾滋病患者实现心理上的减压解脱,同时也是人文关怀工作的重点。

第2个回答  2013-0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四十二条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人文性关怀主要是指,通过反对对 HIV感染者或AIDS患者歧视、提供心理支持及帮助、使他们对社会和生活持积极态度、建立与疾病斗争的信心;使健康人对艾滋病人持理解、关怀的正确态度,共同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等。这些措施是阻止艾滋病蔓延的重要手段。
医护人员一定要割断道德与疾病的联系,而真正去把他们当做普通的患者对待,采取治疗措施,给予情感支持。目前,艾滋病已经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艾滋病患者报复社会的现象时有出现,而且中国开始出现艾滋病患者的子女所谓的“第二代的艾滋病人群”,更是加重了这种现象。医院的人文性关怀有助于缓解这种紧张的社会矛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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