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友谊的完整古诗,并附有详细赏析(每句都有)。谢谢!!

如题所述

赠卫八处士
开放分类: 诗词、艺术、唐诗、杜甫

《赠卫八处士》
作者:杜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注解】:
1、参与商:星座名,参星在西而商星在东,当一个上升,另一个下沉,故不相见。
2、间:掺合。
3、故意:故交的情意。

【韵译】:
世间上的挚友真难得相见,
好比此起彼落的参星商辰。
今晚是什么日子如此幸运,
竟然能与你挑灯共叙衷情?
青春壮年实在是没有几时,
不觉得你我各巳鬓发苍苍。
打听故友大半早成了鬼藉,
听到你惊呼胸中热流回荡。
真没想到阔别二十年之后,
能有机会再次来登门拜访。
当年握别时你还没有成亲,
今日见到你儿女已经成行。
他们和顺地敬重父亲挚友,
热情地问我来自哪个地方?
三两句问答话还没有说完,
你便叫他们张罗家常酒筵。
雨夜割来的春韭嫩嫩长长,
刚烧好黄粱掺米饭喷喷香。
你说难得有这个机会见面,
一举杯就接连地喝了十觞。
十几杯酒我也难得一醉呵,
谢谢你对故友的情深意长。
明朝你我又要被山岳阻隔,
人情世事竟然都如此渺茫!

【评析】:
��此诗作于诗人被贬华州司功参军之后。诗写偶遇少年知交的情景,抒写了人生聚散不定,故友相见,格外亲切。然而暂聚忽别,却又觉得世事渺茫,无限感慨。

��诗的开头四句,写久别重逢,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第五至八句,从生离说到死别。透露了干戈乱离、人命危浅的现实。从“焉知”到“意长”十四句,写与卫八处士的重逢聚首以及主人及其家人的热情款待。表达诗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最后两句写重会又别之伤悲,低徊婉转,耐人寻味。

��全诗平易真切,层次井然。
【赏析】
这首诗是肃宗乾元二年(759)春天,杜甫自洛阳返回华州途中所作。卫八处士,名字和生平事迹已不可考。处士,指隐居不仕的人。
开头四句说,人生动辄如参、商二星,此出彼没,不得相见;今夕又是何夕,咱们一同在这灯烛光下叙谈。这几句从离别说到聚首,亦悲亦喜,悲喜交集,把强烈的人生感慨带入了诗篇。诗人与卫八重逢时,安史之乱已延续了三年多,虽然两京已经收复,但叛军仍很猖獗,局势动荡不安。诗人的慨叹,正暗隐着对这个乱离时代的感受。
久别重逢,彼此容颜的变化,自然最容易引起注意。别离时两人都还年轻,而今俱已鬓发斑白了。“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两句,由“能几时”引出,对于世事、人生的迅速变化,表现出一片惋惜、惊悸的心情。接着互相询问亲朋故旧的下落,竟有一半已不在人间了,彼此都不禁失声惊呼,心里火辣辣地难受。按说,杜甫这一年才四十八岁,何以亲故已经死亡半数呢?如果说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已经隐隐透露了一点时代气氛,那么这种亲故半数死亡,则更强烈地暗示着一场大的干戈乱离。“焉知”二句承接上文“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诗人故意用反问句式,含有意想不到彼此竟能活到今天的心情。其中既不无幸存的欣慰,又带着深深的痛伤。
前十句主要是抒情。接下去,则转为叙事,而无处不关人世感慨。随着二十年岁月的过去,此番重来,眼前出现了儿女成行的景象。这里面当然有倏忽之间迟暮已至的喟叹。“怡然”以下四句,写出卫八的儿女彬彬有礼、亲切可爱的情态。诗人款款写来,毫端始终流露出一种真挚感人的情意。这里“问我来何方”一句后,本可以写些路途颠簸的情景,然而诗人只用“问答乃未已”一笔轻轻带过,可见其裁剪净炼之妙。接着又写处士的热情款待:菜是冒着夜雨剪来的春韭,饭是新煮的掺有黄米的香喷喷的二米饭。这自然是随其所有而具办的家常饭菜,体现出老朋友间不拘形迹的淳朴友情。“主称”以下四句,叙主客畅饮的情形。故人重逢话旧,不是细斟慢酌,而是一连就进了十大杯酒,这是主人内心不平静的表现。主人尚且如此,杜甫心情的激动,当然更不待言。“感子故意长”,概括地点出了今昔感受,总束上文。这样,对“今夕”的眷恋,自然要引起对明日离别的慨叹。末二句回应开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暗示着明日之别,悲于昔日之别:昔日之别,今幸复会;明日之别,后会何年?低回深婉,耐人玩味。
诗人是在动乱的年代、动荡的旅途中,寻访故人的;是在长别二十年,经历了沧桑巨变的情况下与老朋友见面的,这就使短暂的一夕相会,特别不寻常。于是,那眼前灯光所照,就成了乱离环境中幸存的美好的一角;那一夜时光,就成了烽火乱世中带着和平宁静气氛的仅有的一瞬;而荡漾于其中的人情之美,相对于纷纷扰扰的杀伐争夺,更显出光彩。“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被战乱推得遥远的、恍如隔世的和平生活,似乎一下子又来到眼前。可以想象,那烛光融融、散发着黄粱与春韭香味、与故人相伴话旧的一夜,对于饱经离乱的诗人,是多么值得眷恋和珍重啊。诗人对这一夕情事的描写,正是流露出对生活美和人情美的珍视,它使读者感到结束这种战乱,是多么符合人们的感情与愿望。
这首诗平易真切,层次井然。诗人只是随其所感,顺手写来,便有一种浓厚的气氛。它与杜甫以沉郁顿挫为显著特征的大多数古体诗有别,而更近于浑朴的汉魏古诗和陶渊明的创作;但它的感情内涵毕竟比汉魏古诗丰富复杂,有杜诗所独具的感情波澜,如层漪迭浪,展开于作品内部。清代张上若说它“情景逼真,兼极顿挫之妙”(杨伦《杜诗镜铨》引),正是深一层地看到了内在的沉郁顿挫。诗写朋友相会,却由“人生不相见”的慨叹发端,因而转入“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时,便格外见出内心的激动。但下面并不因为相会便抒写喜悦之情,而是接以“少壮能几时”至“惊呼热中肠”四句,感情又趋向沉郁。诗的中间部分,酒宴的款待,冲淡了世事茫茫的凄惋,带给诗人幸福的微醺,但劝酒的语辞却是“主称会面难”,又带来离乱的感慨。诗以“人生不相见”开篇,以“世事两茫茫”结尾,前后一片苍茫,把一夕的温馨之感,置于苍凉的感情基调上。这些,正是诗的内在沉郁的表现。如果把这首诗和孟浩然的《过故人庄》对照,就可以发现,二者同样表现故人淳朴而深厚的友情,但由于不同的时代气氛,诗人的感受和文字风格都很不相同,孟浩然心情平静而愉悦,连文字风格都是淡淡的。而杜甫则是悲喜交集,内心蕴积着深深的感情波澜,因之,反映在文字上尽管自然浑朴,而仍极顿挫之致。

参考资料:参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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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16
别董大

高适

千里黄云白日曛,

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

[注释]

1.董大:唐玄宗时著名的琴客董庭兰。在兄弟中排行第一,故称“董大”。

2.曛:昏暗。

3.君:指的是董大。

[简析]

这是一首送别诗,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盛唐宰相房官),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他在《别董大》之二中写道:“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但在这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前两句“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用白描手法写眼前之景:北风呼啸,黄沙千里,遮天蔽日,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以致云也似乎变成了黄色,本来璀璨耀眼的阳光现在也淡然失色,如同落日的余辉一般。大雪纷纷扬扬地飘落,群雁排着整齐的队形向南飞去。诗人在这荒寒壮阔的环境中,送别这位身怀绝技却又无人赏识的音乐家。

后两句“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是对朋友的劝慰:此去你不要担心遇不到知己,天下哪个不知道你董庭兰啊!话说得多么响亮,多么有力,于慰藉中充满着信心和力量,激励朋友抖擞精神去奋斗、去拼搏。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关于董大,各家注解,都认为可能是唐玄宗时代著名的琴客,是一位“高才脱略名与利”的音乐圣手。高适在写此诗时,应在不得意的浪游时期。他的《别董大》之二说:“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前两句,直写目前景物,纯用白描。以其内心之真,写别离心绪,故能深挚;以胸襟之阔,叙眼前景色,故能悲壮。曛,即曛黄,指夕阳西沉时的昏黄景色。

落日黄云,大野苍茫,唯北方冬日有此景象。此情此景,若稍加雕琢,即不免斫伤气势。高适于此自是作手。日暮黄昏,且又大雪纷飞,于北风狂吹中,唯见遥空断雁,出没寒云,使人难禁日暮天寒、游子何之之感。以才人而沦落至此,几使人无泪可下,亦唯如此,故知己不能为之甘心。头两句以叙景而见内心之郁积,虽不涉人事,已使人如置身风雪之中,似闻山巅水涯有壮士长啸。此处如不用尽气力,则不能见下文转折之妙,也不能见下文言辞之婉转,用心之良苦,友情之深挚,别意之凄酸。后两句于慰藉之中充满信心和力量。因为是知音,说话才朴质而豪爽。又因其沦落,才以希望为慰藉。

这首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如何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又如何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送使安西 王 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王维(701~761)

中国唐代诗人,画家。字摩诘。祖籍太原祁(今山西祁县),其父迁家蒲州(今山西永济)。开元九年 (721)进士, 因通音律授大乐丞。不久因故谪济州司仓参军。开元二十二年,被张九龄擢为右拾遗。2年后九龄罢相,他倍感沮丧,有归隐心。二十五年,奉使赴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幕,后以殿中侍御史知南选。安史乱前,官至给事中。40多岁时,先后隐居终南山和辋川,亦官亦隐。思想日趋消极,佛教信仰日益发展。安史乱中被俘,被迫做伪官。乱平,降为太子中允。后复累迁至给事中,以尚书右丞终,世称王右丞。
王维诗现存不足400首,其中以描绘山水田园和歌咏隐居生活一类成就最大。名作如《终南山》、《汉江临泛》、《山居秋暝》、《青溪》、《过香积寺》、《蓝田山石门精舍》、《辋川集》20首、《新晴野望》等。
王维的大多数山水田园之作,在描绘自然美景的同时,流露出闲居生活中闲逸萧散的情趣。或静谧恬淡,或气象萧索,或幽寂冷清,表现了诗人对现实漠不关心甚至禅学寂灭的思想情绪。加之艺术技巧很高,颇为后人所推崇。
王维的其他题材如送别、纪行一类诗中,常有写景佳句,如“山中一半雨,树杪百重泉”(《送梓州李使君》)、“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使至塞上》)等,历代传诵不衰。
王维的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他对自然美的感受独特而细致入微,笔下山水景物特具神韵,略事渲染而意境悠长,色彩鲜明优美,极有画意。他写景动静结合,善于细致地表现自然界的光色和音响变化。他的写景诗,常用五律、五绝,篇幅短小,语言精美,音节舒缓,宜于表现山水幽静和诗人恬适的心情。王维是盛唐山水田园诗派的代表人物。他继承和发扬了谢灵运开创的山水诗而独树一帜,使山水田园诗的成就达到了一个高峰,在中国诗歌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王维其他方面也有佳作。有反映军旅和边塞生活的题材,有对侠义精神的赞颂,有的揭露时弊,讽刺权贵。一些赠别亲友和写日常生活的小诗,如《送元二使安西》、《相思》、《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送沈子福归江东》等,古今传诵;其中前二首当时即播为乐曲,广为传唱。这些小诗都是五绝或七绝,情真语挚,有淳朴深厚之美,可与李白、王昌龄的绝句相媲美,代表了盛唐绝句的最高成就。他的应制诗、唱和诗及宣扬佛理的诗,偶有名篇佳句,多不足取。
王维的五律和五、七言绝句造诣最高,其他各体也都擅长,在唐代诗坛是很突出的。其七律或雄浑华丽,或澄净秀雅,为明七子所师法。七古形式整饬,气势流荡。散文清幽隽永,极富诗情画意,如《山中与裴秀才迪书》。
王维生前及后世均享有盛名,有“天下文宗”、“诗佛”的美称。对后人影响很大。历代编注其集很多,明顾起经《类笺唐王右丞诗集》10卷(后附文集4卷)是现存最早的注本。清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是迄今较好的注本。
王维还精于绘画。他能将诗歌与绘画相互沟通,被苏轼誉之为“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能作人物、佛像、尤长于山水、青绿、水、墨兼擅,更以水墨山水为人称许。所作破墨山水,笔迹劲爽,“云峰石色,绝迹天机,非绘者之所及也”。对后世影响颇大。明末董其昌在其创立的南北宗论中,将王维列为南宋绘画之祖。王维的绘画作品在北宋还有较多存世,仅《宣和画谱》著录的作品就达126幅,但今已无作品传世。

杜甫

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

李侯有佳句,

往往似阴铿。

余亦东蒙客,

怜君如弟兄。

醉眠秋共被,

携手日同行。

更想幽期处,

还寻北郭生。

入门高兴发,

侍立小童清。

落景闻寒杵,

屯云对古城。

向来吟橘颂,

谁欲讨莼羹。

不愿论簪笏,

悠悠沧海情。

从一开始,就有“以诗论诗”的架势,几个方面的讯息寻隙而出:其一,同伴李白已经完成了一篇探访录——对于共同经历的一次交游活动,此君有言在先,尽管他在诗中不曾捎带言及他的同伴;其二,给出了一种肯定的文学判断——它与文学批评史密切相关,换言之,批判的开展总是饶不过“传统”,当然如果你非要把“阴铿”当作一个修饰词来理解不可,那就会看见文学批评的另一项博大的“传统”:如何选取哪些足以浓缩创作风格的关键词?其三,当诗人有意将同伴的“佳句”品性往早已心仪的更早时期的同行(亦可称为“前辈”)靠拢时,往往看似纹丝不动的人暗运阴劲,以表达文学阅读经历中的一种“似曾相识”,并意图与这首诗的潜在读者李白达成协议:你要自我赞美,就必须连同阴铿一起来讴歌,从而承认我已默记在心的衡量标准。尽管他有这方面的心思,但是极有可能并不奏效:李白也许不买账,很可能他所认识的“阴铿”是另外一个人,甚至可以说,他之所以得出这样一个断论(尽管并不武断,而是小心地使用了“往往似”,以减弱判断上的粗暴),是因为漫游时,李白偶尔表示了对阴铿的敬慕。

在“阴铿”成为立诗之本的韵脚之后,他唤起了读者的期待,急于想知道似与不似又有什么区别。如果他不确定李白看到这首诗的反应,就必须紧接着缓解这一判断造成的紧张局面,或可说,诗的第三行、第四行首先就为自我积攒的压力松了绑。他心目中仿佛也敲定了一位可供参照的前辈,反复叮嘱自己要别开生面,道他人所未道(到他人所未到)。最初,你会觉得这首诗的启动与一种倒叙有关,而倒叙设定了自我的起点:对另一首诗的判断。在谈及探访的起因时,他用到的是“更想”,加大了对一项计划的热衷程度,也许在李白看来,此次出行只是偶然激起。正是由于探访之前的内心盼望不一,使得其后的立场有所不同。两位游客都尝试做出了比较,以便将自身认可的人生观平稳地放在路旁。更有趣的分歧在于纳入诗中的素材——无不表明每个人心目中的事实各不相同。也许,在另一个人的印象中,“寒杵”过于抽象,不着边际,不如手边的“寒瓜”来得具体实惠,或者,他并不持有对外界声音闯入的敏感,也可能他正沉浸在对话中,而置若罔闻。这时,你似乎看到了那会面的景象。

尽管他一声不响,看着同伴狼吞虎咽,但是决心已下:在之后的诗篇中加以纠正——既是对友人及时的劝诫,又是对自我的审美观给予促进。“向来吟橘颂,谁欲讨莼羹”便是容易辨识的表态,宛如放在餐桌边的一份蓊郁的声明。然而,由于主语的缺席,你还不能绝对地把这一选择推定为他的主张。典故的厕身也缓解了对峙气氛,但兼顾诗的最后两行之后,你又听见了质疑置身其中——它使得刚刚前臧后否的价值判断快速得颠倒成前非后是。你仍然感到这还不仅是一种自我质疑,也是一种歉意:从诗一开始就存在的判断一直没有消耗掉它的副作用。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3099894.html

第2个回答  2008-04-16
  赠汪伦
  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天宝十四载(755),李白从秋浦(今安徽贵池)前往泾县(今属安徽)游桃花潭,当地人汪伦常酿美酒款待他。临走时,汪伦又来送行,李白作了这首诗留别。

  诗的前半是叙事:先写要离去者,继写送行者,展示一幅离别的画面。起句“乘舟”表明是循水道;“将欲行”表明是在轻舟待发之时。这句使我们仿佛见到李白在正要离岸的小船上向人们告别的情景。

  首先送行者是谁不得而知,次句却不象首句那样直叙,而用了曲笔,只说听见歌声。一群村人踏地为节拍,边走边唱前来送行了。这似出乎李白的意料,所以说“忽闻”而不用“遥闻”。这句诗虽说得比较含蓄,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人已呼之欲出。

  诗的后半是抒情。第三句遥接起句,进一步说明放船地点在桃花潭。“深千尺”既描绘了潭的特点,又为结句预伏一笔。

  桃花潭水是那样的深湛,更触动了离人的情怀,难忘汪伦的深情厚意,水深情深自然地联系起来。结句迸出“不及汪伦送我情”,以比物手法形象性地表达了真挚纯洁的深情。潭水已“深千尺”,那么汪伦送李白的情谊更有多少深呢?耐人寻味。清沈德潜很欣赏这一句,他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唐诗别裁》)显然,妙就妙在“不及”二字,好就好在不用比喻而采用比物手法,变无形的情谊为生动的形象,空灵而有余味,自然而又情真。

  这首小诗,深为后人赞赏,“桃花潭水”就成为后人抒写别情的常用语。由于这首诗,使桃花潭一带留下许多优美的传说和供旅游访问的遗迹,如东岸题有“踏歌古岸”门额的踏歌岸阁,西岸彩虹罔石壁下的钓隐台等等。
  非常普通的一首小诗,却是对友情的最好诠释,此诗更是被后人所传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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