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少

现行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少,最好有相关条文规定的。

第1个回答  2013-0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从固定资产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煤炭企业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5%。对于井巷工程设备,煤矿开采业由于其本身自有的特性、运行环境和若干设备生产同一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井巷工程设备磨损程度与煤炭产量密切相关,井巷工程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取决于煤炭的开采量而不是设备简单运行的累计时间,更不是设备的理论工作量,因而对其采用现有的折旧方法有违配比原则,应采用吨煤折旧法计提折旧。按吨煤计提折旧,一是将井巷设备的磨损度与产品产出结合起来,既体现了设备工作量与产量的配比;又体现了煤炭产品受益期折旧费用的合理分配;二是打破了过去煤炭企业设备计提“一刀切”的局面,对井巷设备与其他设备进行了分类处理;三是充分考虑了矿井设备运转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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