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闹,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

小张和小林是同班同学,有一天小林自修课吵,被小张记下后受到老师的批评。于是小林怀恨在心,想寻机报复。碍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张正面吵,又怕打架受处分,终于想了一个操作简单的万全之策:在网上臭骂小张。小林骂的解气,越骂越过瘾,可第二天小张难过了,面对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他是有口难辩,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最终请病假在家休息。小张还得意的说:“我君子动口不动手,骂死了也不犯法。”
讨论:1、小林的做法和说法对吗?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对这件事该如何判决?
3、你的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

第1个回答  2013-08-22
肯定是错的,小张记下小林的名字是为了让他以后不要影响他人,是在帮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我觉得应该当全班甚至全校面向小张道歉,并让班主任多进行思想教育。 有 ,但不多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1个回答  2013-08-22
这不没事闲的蛋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