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在医院治疗两个月之后医生说要出院,可是出院一个月之后发现身上还是疼。

请问针对我妈妈身体还没有康复的情况下,该如何做?是我们自己 掏钱到其他的医院还是找交警、肇事司机?谢谢。

第1个回答  2013-06-22
身体有问题,可以直接到医院去诊断治疗,该如何处理由医生判断。
通知肇事方也好,但即使他不同意,你们该治也可以治。注意保存证据,确实是因事故造成的伤害,有证据最后到法院诉讼也可以要求赔偿。追问

谢谢杨律师。
请问我们是需要去当时住院的医院进行治疗还是可以自己另行在就近的医院治疗?
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事故造成的伤害,进行的后续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请问伤残鉴定是在什么时候?伤残鉴定是否必须在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在事发地所属市级医疗机构鉴定?
谢谢。

追答

  不是必须到原住院的医院。
  是否和事故有关,得看事故当时的受伤情况和你治疗的内容具体判断。
  伤残鉴定是在伤情稳定后,一般是由交警或法院指定。

追问

谢谢您。杨律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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