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封建社会权利的传承是完全靠血缘纽带吗?
追答不完全是,从墨洛温王朝到加罗林,甚至是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西欧的封建社会时期,采用的是采邑制,就是国王将领土分封给属下(大封建主),属下再将领土分封给他们的属下(小封建主)。但是领主只能直接管辖自己的附庸,不能管辖附庸的附庸,而农民则依赖着小封建主,没有人身自由,在刚开始实施的时候,受领采邑者必须服军役,如果封臣不履行军役义务,则采邑应该收回。受封采邑享用期以封君或封臣在世时为限,双方任何一方死亡,采邑都应交回;但得到采邑的封臣都力图把采邑变成自己世袭占有的土地。后来随着加洛林王朝的衰落,采邑世袭已成为不可阻遏的趋势。肯定采邑世袭的法律,法国以877年《凯尔西令》为准,德国和意大利则以1037年的《封土律》为准。转化成为世袭领地的采邑,习惯上称作封土。采邑的封赏使一些农民沦为封建主的依附农民,促进了西欧封建土地制的发展和封建主阶级的强大。当然,也不要忽略教会的继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