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09年招生简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之一,是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条 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完成学业者,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工、经、管、理、文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学风优良,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第四条 学院现设文一(地处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东岳(地处杭州市西湖区大龙驹坞)、下沙(地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三个校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09年面向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招收本科生2450名(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九条 学院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十条 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院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按规定的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分数级差投档的方法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级差分: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为3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六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等级级差法,相邻等级间级差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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