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送达。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指派工作人员直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被处罚人。直接送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②受送达人为公民的,本人不在场时,可将行玫处罚决定书交与共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由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③受送达人为法人、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是该法人、组织的收发部门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指定代收人的,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代收人签收。
(2)留置送达。指被处罚人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被罚人住所或其收发部门后即视为已经送达。但送达人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被处罚人拒绝签收的理由和日期。
(3)委托送达。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关组织或单位向被处罚人送交行政处罚决书。委托送达主要适用于被处罚人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管辖地域内居住,或者交通不便的情况。接受委托的单位必须具有履行送达职责的能力,且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第三人。委托单位应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受送达人,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4)邮寄送达。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邮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挂号寄给被处罚人及利害关系人。邮寄送达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指派专人直接交付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
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应寄给受送达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③受送达人是被监禁、劳教人员的,应寄给受送达人所在监所或劳教单位转交。
④受送达人在挂号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适用受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上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受送达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而受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