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具体包括:
1、区政府、区委、区人大;
2、区政协、区纪委、区党政机关;
3、区法院、区检察院、人民团体。
其中党政机关具体有: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
2、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外事侨务局);
3、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4、区公安局、区财税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5、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其中人民团体具体有:
1、区工商联、区总工会;
2、区妇联、团区委。
扩展资料:
地方行政机关职权:
地方行政机关负责管理特定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事务。我国地方行政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根据“双重负责制”(既要向同级地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又要对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原则开展工作,其职权主要有以下几项:
1、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与命令,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2、发布决议与命令,制定行政措施。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教育、公安等事务。依法任免与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4、保护社会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公民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
5、县以上人民政府可改变或撤消所属各部门及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命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