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的三种形式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1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这种方式通常用于国际政府采购。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4.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三项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有两种含义:
1. 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通过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
2. 在政府采购中,采购人通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经过资格审查,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邀请招标适用于以下项目:
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 法律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包括:
1. 缩短准备期,加快采购项目发挥作用;
2. 减少工作量,简化开标、投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 供求双方有更灵活的谈判空间;
4. 有利于保护民族工业;
5. 激励供应商将高科技应用于产品中,并转移采购风险。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文件中应明确谈判程序、内容、合同草案条款及评定标准等。谈判公告至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于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时间不少于10天。
四、比选(招标适用于200万以上的项目)
比选是招标方式的一种,适用于200万以下的项目。比选人或比选代理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报名的申请人中邀请特定数量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参加招标项目的竞争,通过比较确定中选者。
比选的适用条件包括:
1.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施工项目;
2.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察、设计服务;
3.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监理服务;
4.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若经过两次招标失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的,可以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五、BOT项目招标
BOT(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允许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私营企业可以通过向用户收费或销售产品来偿还贷款、回收投资并获得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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