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礼俗,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
简介
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丁忧”,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
夺情传承与发展
中国古代规定政治人物一旦承重祖父母,亲父母的丧事,“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意思是必须请假二十七个月,回乡下守丧,事后再重返官场。但是为了因应各种局势,“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礼制,如《周书·王谦传》:“朝议以谦父殒身行阵,特加殊宠,乃授谦柱国大将军。以情礼未终,固辞不拜,高祖手诏夺情,袭爵庸公。”唐代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夺情起复制度,但在唐玄宗后夺情已较少见。
明朝时的夺情
明朝时明文规定,“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明英宗正统七年下令,“凡官吏匿丧者,俱发原籍为民”;十二年又下令,“内外大小官员丁忧者,不许保奏夺情起复”。明代文官夺情起复者主要有阁臣、尚书、侍郎等一些政治人物。一些人便利用各种手段,营求夺情。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夺情行为,都会引起伦理问题。明朝中季张居正因为夺情的问题,曾经引起一连串的事件,《明史纪事本末·江陵柄政》:“己卯,张居正父丧讣至,上以手谕宣慰。。然亦无意留之。所善同年李幼孜等倡夺情之说,于是居正惑之,乃外乞守制,示意冯保,使勉留焉。”据史书记载张江陵丁忧是与冯保串通好:“大珰(大宦官)冯保,挟冲(幼)主,操重柄,江陵(张居正)素卑事之。新郑(高拱)既逐,(冯)保德(感激)江陵甚,凡事无不相呼应如桴鼓。江陵闻父讣,念事权在握,势不可已,密与保谋夺情之局已定,然后报讣。”当时有许多政治人物出于政治上的原因,抗议“夺情”,都被皇帝一一批驳,反对派遭到严惩,甚至动用了“廷杖”的刑法,许多人被打得皮开肉绽,终身残疾。张居正自此事件后,更加偏恣,《明史》载“居正自夺情后,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爱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贿赂。”明朝晚期兵部尚书杨嗣昌亦曾接受夺情起复。
清朝时的夺情
咸丰七年二月四日,曾国藩父曾麟书卒。当时兵部右侍郎衔曾国藩正在襄办湘军,原本应该夺情,但是他竟于二十一日离营回湘。当时左宗棠写信骂他“《纲目》一书,于夺情题后一事,总以其人所处之时地为断,所以重纲常、维名教而警偷薄之俗也。至‘金革之事无避’一语,经义直捷了当,更无可疑;诚以兵礼、丧礼同一凶事,并无所谓希荣忘哀之念;而干戈之际,事机急迫,有万不能无变者。顺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则世俗所谓‘夺情’者,乃圣贤所谓‘遵礼’,又何拟议之有?”
^ 此语典故自《礼记》。孔颖达《礼记正义》:“此一经,是权礼也。若值国家有事,孝子不得遵恒礼,故从权事” ^ 《明史》卷二百一十三。 [1]
”夺情“是指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但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的情况。
《汉书.薛宣传》:"宣有两弟明、修,后母常从修居官。
后母病死,修去官持服。" 《会典》:“内外官员例合地制者,在内(在朝)由该部具题关给执照,在外(在地方)由该抚照例题咨,回籍守制。
京官取具同乡官印结,外官取具原籍地方官印甘各结。
开明呈报,俱以闻丧月日为始,不计闰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又督抚丁忧,不得遽行送印,其任内文卷,择司道一人代行,听候谕旨方准离任。
以 1、因为,由于:例: ⑴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
⑵臣是以无请也。 ⑶惟三保勇而多艺,推为长。
⑷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⑸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⑹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⑺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⑻卒以吾郡这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
⑼不赂者以赂者丧。 ⑽以心中有足乐者。
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
2、而,来。例: ⑴有好事者船以入。
⑵留五百人镇之,以断洄曲及诸道桥梁。(以:以便) ⑶吾骑马挟矢以助战。
⑷卷石底以出。 ⑸而托于柑以讽耶? ⑹以啮人,无御之者。
(以:这里有如果的意思) ⑺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⑻属予作文以记之。
⑼杀之以应陈涉。 ⑽高祖因之以成帝业。
(11)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12)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
(13)余与四人拥火以入。 (14)夫夷以近,则游者众。
(15)操悉浮以沿江。 (16)樊哙侧其盾以撞。
(17)吾诚愿与汝相守以死。 (18)忽魂悸以魄动。
(19)淫侈之俗日日以长。 (20)各各竦立以听。
(21)以致天下之士。 (22)然而隐忍以行。
(23)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 (24)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
(25)遂拔以击荆河。 (26)遂自投汨罗以死。
(27)其责已也重以周。 (28)以一物以与物物争。
3、把,拿,用。例: 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
(“以”后省略介词宾语。) ⑵以钱覆其口。
⑶屠惧,投以骨。 ⑷具以情告。
⑸以缚即炉火,烧绝之。 ⑹ 以槛车送元济诣京师。
⑺何以为计? ⑻将以攻宋。 ⑼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
⑽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11)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
(12)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13)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14)操当以肃还付乡党。 (15)具告以事。
(16)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璧之下。 (17)以我应他人。
(18)以虞待不虞者胜。 (19)国胡以相恤。
(20)将以衅钟。 (21)悉以心诚之话倚托,千万无渝。
4、以为,认为。例: ⑴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
⑵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⑶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
⑷皆以美于徐公。 ⑸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5、凭,靠。例: ⑴以我酌油知之。
⑵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⑶域民不以封疆之界。
⑷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⑸以勇气闻于诸侯。
⑹以攻则取。 ⑺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⑻皆好辞而以赋见称。 6、按照,依照。
例: ⑴策之不以其道。 ⑵今以实校之。
⑶余船以次俱进。 ⑷何必更以多寡为差? ⑸盖以律非故杀。
⑹以次进。 ⑺则又 法从事。
7、根据。例: ⑴今以蒋氏观之,犹信。
(以:一说拿。) ⑵贵以近知远。
8、通“已”,已经。例: ⑴固以怪之矣。
⑵日以尽矣。 9、作语助,表示时间、方位和范围。
例: ⑴受命以来,夙夜忧叹。(以:表时间) ⑵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
(以:方位) ⑶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以:表范围) 10、在。
例: ⑴余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历齐河、长清,穿泰山西北谷,越长城之限,至于泰安。 ⑵以八月十三斩于市。
⑶以崇祯十七年夏,自京师徒步入华山为黄冠。 ⑷果予以未时还家,而汝以辰时气绝。
11、作语助,起调整音节作用。例: 逆以煎我怀。
12、为。例: ⑴如或知尔,则何以哉?(以:做) ⑵要以不能免。
(以:是) 13、通“已”,止。例: 无以,则王乎? 14、任用。
例: 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15、此,这。
例: 以一物体与物物争。(本义项指前一个“以”。)
「以为」 1、把。
当作或作为。例: ⑴虎视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
⑵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⑶吾始闻汝名,以为豪。 ⑷相传以为雁荡。
⑸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以为:把它设为。)
⑹撰长书以为贽。 ⑺寡君之以为戮。
2、认为。例: ⑴以为且噬己为,甚恐。
⑵以为妙绝。 ⑶人人自以为必死。
⑷臣窃以为其人勇士。 ⑸以为“非我莫能为”也。
⑹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 3、把。
制成。例: ⑴然得而腊之以为饵。
⑵铸以为金人十二。
文言文中一般读作dé 一、作动词1. 得到,获得2. 找到3. 得知4. 捕获5. 成功;完成 6. 适,合7. 具备8. 同“德”,恩惠,感恩9. 助动词。
能,能够10. 得意,满足 11. 看到 二、作名词1. 收获,心得 2. 德,道德,有德之人 三、作副词 必须,应该 四、作形容词 合适;正确 得 dé 一、【动】 (会意。金文字形,右边是“贝”(财货)加“手”,左边是“彳”,表示行有所得。
手里拿着财货,自然是有所得。本义:得到,获得) 1. 同本义(本来没有而争取得来成为己有) 得,行有所得也。
——《说文》三人行必得我师焉。——《论语》。
释文:“本或作必有。” 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
——《孟子·梁惠王上》佳婿难得。——《世说新语·假谲》卖炭得钱何所营。
——唐·白居易《卖炭翁》工之侨得良桐焉。——明·刘基《郁离子·千里马篇》又如:得人心;各得其所;得肆(得志,肆意);得闲儿(有空闲时间;得空);得胜回头(宋元说书人在开讲正书前先说一段小故事作引子,叫得胜回头);得职(获得官职);得情报;得钱;得奖 2. 找到 知得而不知丧。
——《易·文言》虑而后后能得。——《礼记·大学》。
注:“谓得事之宜也。” 至德不得。
——《庄子·秋水》既而得其尸于井。——《聊斋志异·促织》3. 得知 故无术者得于不用。
——《韩非子》礼得其报则乐。——《礼记·乐记》。
注:“谓晓其义。” 武王得之矣。
——《吕氏春秋·义赏》。注:“犹知也。”
4. 捕获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唐·柳宗元《捕蛇者说》亦指被捕获;被逮捕。
又如:得俊(俘获敌方的勇猛将士)5. 成功;完成 已经传人画图样去了。明日就得。
——《红楼梦》又如:得算(计谋成功);得策(谋略得当)6. 适,合 傲啸东轩下,聊复得此生。——陶渊明《饮酒》7. 具备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
——《荀子·劝学》8. 同“德”,恩惠,感恩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孟子·告子上》地广而不得者国危,兵强而凌敌者身亡。
——《盐铁论·击之》9. 助动词。能,能够 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避之,不得与之言。
——《论语·微子》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宋濂《送东阳马生序》进退不得,为之奈何?——《吴子·应变》沛公军霸上,未得与项羽相见。
——《史记·项羽本纪》10. 得意,满足 意气扬扬,甚自得也。——《史记·管晏列传》常使两情皆得,彼此俱畅。
——《世说新语·文学》又如:洋洋得意11. 看到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二、【名】1.收获,心得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
——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开郑有得,便欣然忘食。——《南史·陶潜传》 2.德,道德,有德之人 尚得推贤不失序。
——《荀子》三、【副】 必须,应该 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史记·项羽本纪》四、【形】 合适;正确 于彼计则得。
——马中锡《中山狼传》 历古今之得失。——《汉书》五、【叹】 1.用在口语中表示同意或禁止。
如:得,就这么办;得了,别说了;得也么(算了吧;又作答应之词) 2.用在口语中,瞧。在情况变坏时表示无可奈何。
如:得,又搞错了;得,全完了。
1. 愤怒激动。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二》:“士卒皆有愤激之气,救败赴亡之急,以决一旦之命。”《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七年》:“﹝ 刘毅 ﹞及败於 桑落 ,知物情已去,弥复愤激。”
蒋光慈 《短裤党》四:“但是粗笨的工人群众越受屠杀越愤激,越受压迫越反抗。” 叶圣陶 《多收了三五斗》:“而不粜那已经送到河埠头来的米,却只能作为一句愤激的话说说罢了。
怎么能够不粜呢?” 2. 激奋,激昂。 晋 张华 《壮士篇》:“壮士怀愤激,安能守虚冲。”
《南史·宋纪上·武帝》:“丹诚未宣,感慨愤激,望霄汉以永怀,盼山川以增伫。” 宋 叶适 《台州州学三老先生祠堂记》:“及 隆兴 英睿愤激,大势宜若遽振。”
3. 指偏激。 明 焦竑 《李氏序》:“ 宏甫 快口直肠,目空一世,愤激过甚,不顾人有忤者。”
清 王筠 《箓友肊说》:“ 筠 质性粗俗,多愤激过当之语。” 郑观应 《自序》:“将先后所论洋务五十五篇……付诸手民,定名曰《盛世危言》。
自知愤激之词,不免狂戆僭越之罪。” 4. 形容气势猛烈。
明 蒋一葵 《长安客话·畿辅杂记二·苑家口》:“独一河承受诸水,河身狭隘,气势愤激,流沫盘涡,涛声冲撞。”。
◎ 谓
谓 wèi
〈动〉
(1) (形声。从言,胃声。本义:告诉)
(2) 同本义 [tell]
谓,报也。——《说文》
人以谓霍氏。——《汉书·霍光传》。注:“告语也。”
太后明谓左右。——《战国策·赵策》
谓安陵君曰。——《战国策·魏策》
谓唐雎曰。
谓岛曰。—— 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
(3) 说 [say]
谓,说也。——《广雅·释诂二》
世溷浊莫吾知,人心不可谓兮。——《楚辞·九章·怀沙》
请往谓项伯,言 沛公不敢背 项王也。——《史记·项羽本纪》
不可谓智。——《墨子·公输》
不可谓仁。
不可谓忠。
不可谓知类。
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诗·小雅》
(4) 评论 [ment on]
子谓 子贱:“君子哉若人!”——《论语》
(5) 称为 [name;call]
谓之文也。——《论语》
谓为三横。——《世说新语·自新》
谓之天门。——清· 姚鼐《登泰山记》
皆谓之天门。
(6) 又如:何谓(什么叫做);称谓
(7) 认为,以为 [think]
谓为信然。——《三国志·诸葛亮传》
皆谓已死。——《世说新语·自新》
太守谓谁。——宋· 欧阳修《醉翁亭记》
予谓菊。——宋· 周敦颐《爱莲说》
(8) 意料 [expect]
不谓严挺之乃有此儿也。——《唐语林》
(9) 援助 [help]
故节于身,谓于民。——《晏子春秋》
(10) 通“为( wèi)”。相当于“是” [be]
醉而不出,是谓伐德。——《诗·小雅·宾之初筵》
词性变化
◎ 谓
谓 wèi
〈名〉
意义;意思 [meaning]。如:何谓
◎ 谓
谓 wèi
<;连>
通“为”。因为 [because]
亦不以众人之观易其情貌,亦不谓众人之不观不易其情貌。——《列子》
啬之谓术也生于道理。——《韩非子·解老》
有一人不得其所,则谓之不乐。——《盐铁论·忧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