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2-12

超市收到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类似收入的处理:

1、对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商场超市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例如某超市为A企业销售电器,合同约定按销售收入2%比例返利给超市50000元;则某超市的帐务处理如下: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金=50000/(1+17%)×17%=7264.96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735.04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7264.96

2、对向供货企业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超市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取得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开具服务业发票。例如:某超市收到供货B企业广告费3000元,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税金及附加 165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150

——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 10.50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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