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女子写淫秽小说获利,获刑10年半,二审当庭不服叫冤,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1. 32岁女子因撰写并销售淫秽小说被判刑,她对此表示不服。
2. 该女子笔名为“天一”,其小说内容淫秽,通过网络销售超过7000本,获利约15万元。
3. 一审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特别是考虑到涉案金额和书籍数量,对她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4. 二审庭审中,刘某某对20年前制定的量刑标准表示怀疑,认为社会变迁应考虑在量刑上,且自己不应被视为重刑犯。
5. 许多网友通过庭审直播表达了对10年半刑期的看法,认为应当更新相关司法解释。
6. 芜湖县法院选择公开庭审,通过视频设备录制并公开了整个庭审过程,这成为庭审的一大亮点。
7. 一本名为《攻占》的书籍在网络上热销,引起监管机构的注意。经鉴定为淫秽出版物后,刘某某等人被捕。
8. 尽管刘某某在庭审中表达不满,但法院是否会采纳其上诉请求并改判结果尚不可知。
9. 由于案件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二审并未当庭宣判,刘某某的最终判决结果仍未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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