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省政府组成部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1

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25个,其中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省监察厅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虽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但不计入总机构数。以下是各部门的详细列表:


1.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同时挂有云南省中小企业局、云南省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黄金管理局、盐务管理局等牌子)


3. 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与云南省教育厅合并办公)


4.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5.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6. 云南省公安厅(包含副厅级内设机构,如交通警察总队和禁毒总队)


7.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


8. 云南省监察厅


9. 云南省民政厅


10. 云南省司法厅(内设副厅级机构,如劳教局)


11. 云南省财政厅(设有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副厅级内设机构)


12. 云南省人事厅(与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并办公)


13.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14.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15. 云南省建设厅


16. 云南省交通厅


17. 云南省农业厅


18. 云南省林业厅


19. 云南省水利厅


20. 云南省商务厅(同时挂有对周边国家经济贸易局和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牌子)


21. 云南省文化厅


22. 云南省卫生厅


23.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4. 云南省审计厅


25.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扩展资料

云南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950年10月由原云南省军政委员会改组成立;1955年4月改为云南省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成立云南省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8月改为云南省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设办公厅1个,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4个,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3个。省政府办公地址位于昆明市五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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