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月份从朋友那盘下一个店面。由于朋友和房东签的合同是十月份过期的。之后我和房东有过口头协议,做多久签多久。当时房东叫我自己改合同,就不需要再重新签一张,但我还没有改。现在房子即将拆迁,隔壁店都被推倒了。就剩房东这一幢,来往的人特别少。我想不做了。可是房东说,他们这幢估计要年底才拆,如果我不做,就不能退还押金1k。
因为房子即将拆迁,我要停止租房,算不算违约?
合同没改,我现在写上十一月终止,房东是不是该退还押金?
ps 本人是学生 而且店铺转让费要2500 九月份做到现在亏了近千块。 所以押金对我而言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