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汉中市北城新苑买了套房子。去年夏天都办了手续,但是因为银行贷款方问题。到现在售楼部的才交房。而且合同我本人没有两合同售楼部一份银行一份。现在去拿钥匙物业还要让我们把去年的物业费给出了。这样合理吗?
你可以去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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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那方面出现问题了啊。请明示!我该怎么办呢?
追答最好的办法是请教律师
那你是今年定的房子吗
今年定的就是不合理的
追问去年。但是他们一直没交房。今年才这两天才交房呢。我现在钥匙都还没有拿到呢
追答那要少缴
我也不是非常清楚
你问问律师
追问嗯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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