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0-01
《圣经利未记》十一章明白的记载,动物中可食用者有五类: 1.反刍、分蹄类的动物,但其中骆驼、马、兔、猪、沙番则因不能兼具二者而不可吃。 2.有翅有鳞的水产类。 3.掠食性及食腐肉之外的飞禽类。 4.不属于有翅有足的虫类,但蝗、蚂蚱、蟋蟀、蚱蜢则可以吃,这些可能是沙漠中游牧民族的常食之物。 5.绝不可食用的包括爬虫类和齧齿动物等「一切爬在地上的」动物。另外像自死之物或「被野兽撕裂」之物不可食,曾与不洁之物接触之食物,如坛中发现死鼠,则整坛之食物不可食。用母羊乳汁煮的羔羊申,带血的肉,一切的肥油都不可食用。同时也禁止任何人在同一天内屠宰动物的母与子,耶和华也一再透过摩西强调禁止犹太人饮血。 是什么也可以食的 花生油 猪油..什么油也可.只是不可猪红而以
犹太人家居生活的基本饮食教规: 古代近东地区,一天通常进食两次,午餐和晚餐为,全家聚在一起用膳,共享天伦。晚餐除了是全家人共聚享用餐饮之外,也是 招待访客友人,进行社交活动的理想时机,在昏黄油灯的微光下,讨论日间所遇到的问题,是交谊也是宗教责任。晚餐的膳食除了麦饼或面包外还有各式的蔬菜,例如豆荚、扁豆、洋葱、韭菜和豌豆等,另外还有无花果、橄榄、红石榴、葡萄乾和枣子等水果和 甜点。有趣的是黄瓜在当时是珍奇的蔬果,瓜田必须构筑茅屋着人严加看管方可。 肉品对一般人家而言是奢侈品,少有品尝的机会。犹太人烹调时多用 橄榄油,调味料除了盐和蜜糖外尚有大蒜和醋。盐是主要的调味料。 「合礼」的饮食是犹太人家庭运作的根本,饮食律法的基本原则强调肉品与乳制品禁止混合食用,这显然是从「不可用母羊的乳汁煮羊羔」的故事中衍生出来的,后来连盛放肉品和乳制品都必须使用两套餐盘器皿,炊煮时也必须使用分别的锅盆炊具,以避免任何违犯禁例的可能性。用餐时不得同时食用肉类和乳制品,即使分开食用也必须等待特定的一段时间,而且需要漱口洗手以确保安全。至于肉类与乳制品之外,像鱼产、蛋类、面食、蔬果类的食物,若与肉类或乳品类混合烹调,便具有肉品及乳品的特性,必须分别按照肉类和乳制品类的规范进食。如果这类的食物单独烹调,但使用煮肉的锅子或装肉的盘子,或用调理过乳制品类的锅碗瓢盆,也一样会具有肉品和乳制品的特性,同样要有间隔时间方可食用另类食物。甚至盛放这类食物的湿若曾与肉盘子或盛放乳品类的食器,在一天内同时洗涤过的话,也会沾染其特质,要遵守不得混合食用的规定。同时这类食物若碰触到肉类或乳品类,必须立刻加以清洗,否则便必须对碰触过的部位予以切除。鸡蛋、洋葱、或蒜头若去皮或去壳隔夜的话绝不可吃,犹太人的屠夫是备受尊敬的,他们对解剖学都有很深的造诣,宰杀动物之前必须予以详细而严格的检查,然后以锋利的刀子割破喉管放血,再把屠体泡在水中加盐,让肉中的血水全部除掉后方可加以烹调。 犹太人每一次用饮食时,无论是私人的、社交性或宗教性的饮食,家长或主人在家人及客人的围绕下,举起一杯酒,宣读祝词后小饮一口,即传给客人,妻小共饮;然后把饼拿在手中,低头祝谢说:「世界之王,我们的主上帝啊,我们感谢你,因为你叫地产生 粮食。」,其他人同声回应:「阿们」,然后他把饼擘开,自己先吃一小块,再分给别人吃(<马太福音15:36
26:27>
<路加福音22:17、19>
<约翰福音6:11、23>
<使徒行传27:35>)。宾客围着桌子,或盘腿,或跪在垫子上,后期才坐在椅子上。 犹太人进食时不用刀叉或汤匙,而用手抓,所以在饭前和饭后都要洗手。他们洗手的方式很特别,仆人提着一个带嘴的水罐,往客人的手上浇灌,下面放有接水的盆子(<列王记下3:11>),如果有贵客,仆人还要为客人洗脚。食物摆在餐桌中央的大盘子里,再取食到手中的餐盘,以面包蘸盘中的食物入口,由于通常只有一道主菜需要烹调,所以家庭主妇也可与宾客共聚一堂,同享饮食与闲话家常之乐。 犹太人藉著坚守「合礼」侍奉神,一餐一饮都必须谨遵戒律。不按献祭条例而行就是违反圣约,属于放肆妄为的大罪,甚至不能藉献祭来洁净;例如在逾越节吃有酵的饼吃血或吃祭牲的油脂,吃了非于圣所宰杀的祭牲
在不洁中吃了祭肉,甚至在吃平安祭祭物的时间以外吃剩余的祭肉,都是罪无可赦,要受最严厉的惩罚,必须加以处死,永远「从民中剪除」。犹太人的饮食不仅是维持生理机能的需求,更是提升属灵能力,增长灵命不可或缺的过程。从日常阖家团聚,共享晚膳,热诚款待亲朋好友、过路旅人吃喝的传统伦理,到节期间共同参与的各种宗教礼仪,献祭和食用特定食物;犹太人的生活方式、节期庆典和历史事件结合成特有的民族文化规范,促使犹太人的个人、家庭和民族在漫长的岁月里,仅管遭逢无尽的苦难与迫害,流散各地却能坚守犹太的文化和宗教信仰于 不坠,最后终能浴火重生在神的「应许之地」复国建国。
参考: scu.edu/artsoc/paper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