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的规定可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①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餐饮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②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③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④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