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如果公司不批准怎么办可以走人吗?

如题所述

员工辞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只要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即可。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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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28
可以走人,辞职只需要尽到提前告知义务就可以了,无需用人方批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5
可以的,打辞职报告并不是要单位批准,而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的一个手续,提前告知,让单位做好你辞职后职位空缺出来应做的准备,如果你没有告知。单位就有理由扣发你当月的工资及其他惩戒手段,你履行了这个手续,单位就无权惩戒你,如果单位再扣压你的工资证件什么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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