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标准的编写要求严谨,首要原则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语言文字政策。必须依据GB/T 10112-1999、GB/T 16785-1997、GJB0.1-2001和GB/T 1.1-2000等专业标准进行,尤其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时,还需符合国际标准的相应规定,如英文、法语和俄语版本的转换。
编写过程中,协调一致性至关重要。需与既有的国家标准、军用标准保持一致,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的术语相衔接,并尽量与国际标准的概念体系和定义保持同步。对于相同概念,确保定义和术语的一致性。
文字表述和符号运用需严格遵循各语种的通用习惯和规范。汉语术语标准中,会列出英语对应词,必要时还包括法语、俄语等,以满足多语言需求。外语对应词的选择有明确的依据,优先采用ISO或IEC等国际标准的术语,其次参考国际公认的权威出版物,如ISO、IEC文献,知名协会或学会的标准,以及国外先进的标准、辞书和手册。
以各种专用术语为对象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术语标准。术语标准中一般规定术语、定义(或解释性说明)和对应的外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