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买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一)现场办理
第一步:提出申请;
第二步:分部门、各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初审;
1、需更正或补齐材料的: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错误、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2、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工作人员复审;
注:需补正材料的:即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四步:符合条件的,分中心、各管理部窗口人员办结;
1、不予提取的:即时告知提取申请人不予提取及理由;
2、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并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二)网上办理
第一步:
①进入长沙市政务服务官网,点击“部门办事”、选择“长沙市住房公积金”,选择“住房公积金提取业-购买自住房”的办事项目,点击“在线办理”,然后进行登录,没有账号的可以先进行注册在登录;
②进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网上办证大厅”,进行登录,没有账号的可以先进行注册;
第二步:进入在线办理流程,填写基础信息;
注:证件号、手机号、地址信息等。
第三步:上传附件:按照规定上传相应附件;
注:如身份证、有效银行卡、单位解除合同或离职证明、公积金停缴满2年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退休证或退休批文(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提供)等。
第四步:取件信息填写;
1、现场取件:按照规定日期和时间段前往相应部门进行取件;
2、快递寄送:填写个人收件信息,等待快递员上门取件。
第五步:提交确认;
第六步:完成申请。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对于买房想要提取公积金的,当事人可以准备好资料后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经过工作人员的初审、复审后办理审结。当然也可以通过在网上登录官网填写信息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