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职责概览:
办公室: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文秘、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督办和综合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组织。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综合财务处:负责全省建设事业的规划和计划,行业统计,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外资项目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拟定并执行建设行业政策法规,进行综合性政策研究,处理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事宜。
科技教育处:研究科技教育发展战略,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组织科研合作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指导职工教育培训。
工程建设处:规范市场行为,监督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指导工程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以及国外承包工程管理。
勘察设计处:制定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规则,管理改革方案和技术政策,监督实施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审核。
城市规划处: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查城市规划,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优秀建筑管理,指导城市规划执法和测绘工作,资质管理。
城市建设处:制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指导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工作,监督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和地下水开发利用,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
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指导房地产市场规范,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登记等,制定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规划,监督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指导住房政策实施和公积金管理。
村镇建设处:拟定乡镇建设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
外事外经处: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处理涉外事务。
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以及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标准定额站: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管理法规,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和工程造价监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
城市燃气安全检查监督站:执行燃气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实施细则,监督燃气行业,参与项目审查,负责企业资质审查和燃气器具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