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国建筑海外分公司,是挖机驾驶员,也没签合同,而且工资拖欠六个月没发,如果我要求双倍赔偿

需要哪些证据,仲裁属于跨国吗?我有一张,项目经理签过字的工资表,证据够吗?

第1个回答  2020-07-30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追问

我在海外,分公司也在海外,受中国劳动法保护吗?仲裁属于跨国吗

追答

看你公司注册属于哪个劳动局

追问

海外分公司,肯定在海外呀!但是他不属于总公司管辖吗

追答

那这就不知道国外劳动法政策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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