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吗?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捍卫了爱情还是爱情的杀手?

电视剧《风吹半夏》中,钢厂老板许半夏与恋人赵垒准备结婚。而闯荡商场多年的许半夏明白,做生意随时可能负债,不希望赵垒与她一同承担风险。因此,许半夏提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如果想保证婚后夫妻双方财产独立,都有哪些方法?许半夏提出的婚前财产公证能起到她所预想的作用吗?

第1个回答  2022-12-13

在传统观念中,婚前财产公证似乎很难和普通人挂上钩。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广大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人民生活观念的转变,婚前财产公证也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数量逐年增加。

婚前财产公证,是保障婚姻还是破坏爱情?

近日,湛江市粤西公证处服务大厅内,市民张先生带着女友陈小姐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

2015年,张先生经过自己打拼,在湛江购置了一套130平方的商品房,最近他打算和女朋友李女士领结婚证。为了表明自己对女方的爱毫无保留,经与女友商量后,张先生决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将房产的一半产权赠予女朋友,做为婚后共同财产。“我与女友相恋已经3年,彼此非常了解和信任,希望相守终生,我决定把财产与她共享,也证明我对她的爱毫无保留。”张先生说。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前来办理婚前公证的人群中,“黄昏恋”的恋人不在少数。

今年56岁的吴女士丧偶多年,2019年年初,吴女士认识了离婚多年的刘先生,两人决定在8月份领证结婚。由于双方名下都有房产,也都有子女,都希望以后将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经协商,双方决定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市民个人财产增加和法律意识增强,财产公证日渐受到市民重视,尤其是婚前财产公证。

其中,有不少“黄昏恋”的财产公证。这类公证者,多是再婚,一般都涉及家庭利益重组,若是财产归属没弄清楚,家庭内部纷争将使亲人间的矛盾激化,这样的老年婚姻不可能幸福。若再婚老人愿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受结婚影响,不少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接受:物质感情并不冲突。

“现代女性更独立,有很多女性婚前财产比男性还多,理性对待婚前财产我觉得是必须的。”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郭女士是一名电商创业老板,其名下已有4套房子,2018年,与现男友相恋后,双方准备今年结婚。由于双方都有较好的经济基础,两人都对婚前财产公证有共识。

“我俩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了避免婚后产生矛盾,经过彼此的沟通,在男友同意后,我们准备做婚前财产公证。一部分房产由我们夫妻共同拥有,另一部分将会转至父母名下,确保各方利益。”郭女士认为,物质与感情并不冲突,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只是对双方的尊重,保护双方利益,并不会因此影响双方感情。

在前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中,双方经济条件相差悬殊的占多数,经济条件差的一方不愿意别人说自己想通过婚姻致富,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就能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名誉;经济条件好的一方,也不想对方与自己在一起是出于金钱目的,把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夫妻感情的一种考验。记者走访调查中,不少接受婚前财产公证的市民表示,敢于接受婚前财产公证,说明夫妻感情不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让婚姻更纯粹。。



除了个人购置房产等婚前财产外,不少年轻人的婚前财产是由父母购置或提供的。随着近年离婚率的提升,不少市民都认为,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合,闹离婚,存在财产纠纷。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也许这样的一幕就会避免。

第2个回答  2022-12-13
我能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是捍卫爱情还是爱情的杀手,这个要辩证看待:
第一,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财产公证,是因为这份公证声明可以使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每一个想要结婚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对爱情的向往,对未来的向往,都不愿意在未来面临离婚或者财产纠纷。 但是财产公证可以给每个人一定的约束力,让他们在结婚后可以知道对方的个人财产是什么。 万一发生不幸的事情,法律也会根据两人之前做过的财产公证的结果来做出判断。此外,很多人离婚后往往涉及很多财产分割。
第二,如果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就意味着他们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尤其是在一些短期婚姻中,为了避免麻烦和不必要的纠纷,男女双方都会选择进行财产公证。

再次,不好的分析。 财产公证的结果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这往往让很多人得不到保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男方购买的房子在双方结婚前的公证时就列为个人财产。 多年以后,如果男方出轨,准备选择抛弃妻儿,那么女方的一方往往是很被动的。 即使女方起诉,公证结果往往会裁定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因此,夫妻之间必须有一个人来承担冤屈。另外,如果是无形财产,在公证的时候是没有办法衡量的,所以这会导致无形财产产生的收入仍然属于个人。
第3个回答  2022-12-13
你好,我觉得好的感情并不是金钱的问题,如果说要在结婚之前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就说明不信任对方,这样的感情有欠考虑,如果进行财产的公证,就表示两个人的感情也不是很稳定,心里有其他的杂念,所以代表感情也不是很融洽,才会有这样的想法不太能接受

1,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非常尊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而且对未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心,所以婚姻不需要靠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快,很多的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也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多少让人无法接受。

2,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它并不能排斥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现实婚姻并不是那么理想,它不会象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与我国传统美德之间发生的碰撞,以及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现实的撞击!在这一点上必须有个好的把握,理智的对待,以免与传统观念发生大的隔阂。如果财产公证是受父母的影响,不是因为两个人的原因去进行公证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因为两个人不信任对方而去财产公证,这样的感情就没必要进入婚姻,所以很多时候还是要看一下实际情况而定。只有好的感情才可以去接受婚姻。也不能因为财产的公正而影响了两个人的感情,进入婚姻的状态并不是为了去公证财产才能结婚,重要的是两个人心里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种无私的感情才可以进入婚姻。
第4个回答  2022-12-13
可以接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3,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第5个回答  2022-12-13
这个是能接受的,而且也是有必要的。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
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
2、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家庭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的公证行为是婚姻当事人通过婚前协议对婚后的落实,从而使得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结婚的确不是为了离婚,但谁也不能保证今后漫长的岁月里不会发生变化,与其逃避它,不如认可它。
3、避免了更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从而有利于夫妻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高度开放和自由,现代人爱情的物欲化,导致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从而又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然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的增多,从财产的范围到财产的构成以及财产的数量等较之以往都发生了转变,呈现出财产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财产数额显著增多、投资经营性财产所占比例增大的趋势。
尤其在结婚后,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消费,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也就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也很容易出现纠纷,这类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相当难以理顺,分割困难,有许多夫妻即使在法院判定后,依然纠纷不断。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准司法制度,为人们预防这一财产问题上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4、结婚前,男、女双方依法到公证机构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因为公证书不同于一般文书,它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作用,一旦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书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将“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列为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事实之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