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就是用来练手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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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时代,我也曾用尽所有美好幻想,编织了一件金甲圣衣,等着我的盖世英雄踩云而来,无上荣光。

偏偏那年走到我面前的不是齐天大圣,而是沈北。

那天夕阳正好,他披着一身暖暖的光向我走来,头发微湿,浑身散发着一股热乎乎的柠檬香皂味道。

对于他来说,我出现得恰到好处,因为我手里拿着一瓶还挂着霜的矿泉水。

对于我来说,他出现得也恰到好处,就差脚下没有七彩祥云了。

当然,沈北可能并不知道那一瞬间我的怦然心动,或者说这对于他来说太过寻常,他只是把我当成了他的众多爱慕者之一。

于是他大大咧咧地把手里的篮球塞给我,然后无视我的目瞪口呆,拿过我手里的冰水,大大地喝了一口,露出一个满足的笑容。

时隔许久,我依然为当时傻乎乎的表现后悔不已。那时太青涩太单纯,不知道此时此刻该露出多么风情万种的眼神才算合适。

为了掩饰尴尬,我吞吞吐吐地说,“那个…水,是我喝过的。”

他的笑容顿时变得仓皇,匆匆忙忙将水往我手里一塞,篮球都不要地跑了。

至于吗?我石化在原地,直到刺耳的上课铃声伴着教导主任严厉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都上课了还抱个篮球杵在这干什么?你那个班的?”

阳光的暖意退去,秋风萧索,卷着一片落叶冷漠而又滑稽地飘落。

教导主任提出要没收沈北的篮球时,我毫不犹豫地交给了他。沈北在下了那节课之后,迫不及待地向我打听篮球的下落,然后气急败坏地埋怨,“袁柠檬,不讲义气嘿。”

他居然好意思跟我提义气!我慢吞吞地说,“讲义气的人在栽赃陷害后早就跑路了。”

沈北愣了一下,笑了,伸出两个手指到我脸边作势要掐。我惊得赶紧把头一偏,目光如刀片般向他扫去。

沈北讪讪地收回手,“你真够萌的。”

此后沈北有无数次想捏我脸的冲动,全都被我扼杀在了刀片一般的目光里。他认为那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疼爱,看在我眼里,却是另一番意味。

除此之外,他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圆圆。我知道我的脸有那么一点圆,丫的你用不着天天挂在嘴边上提醒吧!

多年以后的一个夜里,我睡意正浓地接到了沈北的电话。那头的他醉意朦胧,含混不清地对我说,“圆圆,我真的好想捏一下你的脸啊。”

我从混沌中清醒,眼泪奔涌而出。

2

通常来讲,像沈北这样的帅哥都很花心。十六七的少年,身边整天围绕着各种爱慕的目光,也难免他受不了诱惑。沈北交往过的女朋友能凑成一个排,暗恋他的女生更是不计其数。

我对沈北的暗恋藏得很深,深到连我自己都没有发觉。我只是会时常不经意地用余光扫向他,会在一群人中第一眼就认出他来,会在早上看到他今天穿了件普通的白色T恤而无比激动,而我同桌哪怕把自己打扮得金光闪闪我也视而不见。

我不知道或者不敢相信自己在刻意关注沈北,我固执地认为那只是我们之间的缘分太深导致。我以为自己对沈北这样的人其实是发自内心鄙视的。长得又高又帅了不起啊?女朋友换的跟走马灯似的,今天是阿英的男朋友,明天也有可能变成阿言的男朋友。

只是我没有想到,不久后,他会成为我好朋友夏琪的男朋友。

我跟夏琪家住的很近,从小学到高中,我们风雨无阻一起上学放学,已经坚持了十年。我曾以为友谊它是个可以天长地久的东西,直到很久以后她声泪俱下地求我放过她跟沈北,我才知道我们之间严丝合缝的友谊,早就在十七岁那年不知不觉地裂开了一道罅隙。

放学路上突然多了个电灯泡,这让我觉得很不自在,尤其这个电灯泡还是我本人。

我曾强烈表示今后放学不跟夏琪和沈北同行,可是那两个人一脸无辜和恳求的样子又让我于心不忍,只好每天跟在他俩身后默默吃着狗粮。

不仅如此,他们周末约会也要叫着我为他们打掩护。我跟着他们两个人看电影、逛街吃饭,时间一久,倒是生出不少默契来。

沈北对我和夏琪好像没什么不同,有时我和夏琪并肩走着,他常会跑过来,伸开双臂,好像要同时搂住两个人的肩。

夏琪自然低头娇羞含笑接受,我却抛给他一个刀片般的眼神,他讪讪地放下一边的手臂,若无其事地开始跟我俩说笑。

沈北是个被惯坏的孩子,一身的王子脾气,说翻脸就翻脸。有时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吃饭,吃得好好的,不知那句话就会让他生气,摔盘子摔碗,甚至拂袖而去。

夏琪喜欢他喜欢到了变态的程度,就算差点被他甩来的筷子戳到眼睛,竟然还惦记着他中途离席有没有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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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关于沈北有个传言,说他交女朋友有个期限,这个期限不会超过三个月。

眼看着三个月期限越来越近,夏琪变得神经兮兮起来。有一天她小心翼翼地对我说,“柠檬,我觉得我在他心目中跟别人都不一样。”

我正在跟一道数学题奋战得焦头烂额,想也不想便说,“每个曾当过他女朋友的都以为自己是最后一个。”

周围的空气骤然变冷,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语气是那么不屑,甚至还带着一种酸葡萄味。我慌忙抬头跟她解释,“我我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我也觉得他对你真的很好。”

我尽量让自己的目光看起来很诚恳,但是夏琪还是失望地转过脸去,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再也没说什么。

我们之间的那条罅隙好像也越来越大,在数九腊月的天气里嘶嘶往外冒着寒气。

在一个大雪茫茫的天气里,夏琪感冒病倒了。

周遭是一片灰蒙蒙的暗淡光线,我独自一人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听见沈北在身后叫我,我转身看去,白雪落了他满头,他的笑容像冬天的太阳一般,温暖而不刺眼。

“圆圆,你怎么不等我就走了?”

我茫然地看着他,大片大片的雪花在我眼前飘落,“夏琪又没来,我为什么要等你?”

沈北笑着说,“我们顺路嘛!”

其实我们一点都不顺路,因为大雪,公交车也久等不来,沈北扯着我的袖子说,“我们走着回去吧。”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他扯着走了。

记忆中那天一点都不冷,沈北一直固执地扯着我的袖子,理直气壮地说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我滑倒。

雪越下越大,街上行人很少,整个世界被温柔地包

裹在一片簌簌的雪落声中,沈北忽然笑出声来。

我瞪了他一眼,“有什么好笑?”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下雪的时候,一定要跟心爱的人一起到外面走走,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一起白了头。”

我心里一动,脸也不自觉地红了一下,努力让自己淡定下来对他说,“可惜夏琪今天没有来。”

沈北站住脚步,认真地看着我说,“我这句话是说给你听的。”

我逼自己迎向他的目光,“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然后我故作愤怒地跑了,没跑几步就摔了一个四脚朝天。

我听见沈北在身后丧心病狂的笑声,赶紧爬起来,头也不回地向着家的方向跑去。

在夏琪病休的这几天,我和沈北依旧结伴回家,这让我总是觉得有一种挖了闺蜜墙角的负罪感,可是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对他的喜欢。

从他第一次披着阳光走到我面前起,我就好像踏上了一辆高速运转的列车,满载着对他的喜欢向前开去。哪怕我知道自己上错了车,可喜欢他已经成了一种惯性,不管我怎么努力,始终找不到刹车。

4

夏琪感冒痊愈之后,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微妙起来。面对夏琪我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偏偏沈北很是缺德,经常当着夏琪的面,用直白而又火辣的目光看着我,嘴角含笑。

值得庆幸的是夏琪并不以为然,她对我反而比以前更好,这让我更加内疚。

有一天,夏琪无意中跟着沈北叫了我一声圆圆。我只是愣了一下而已,然而沈北的脸却突然拉得老长,“圆圆是你叫的吗?圆圆是我为她起的专属名字。”

夏琪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我看得心里特别难受,责怪沈北,“你还好意思说!自从你给我起了这个外号,我的脸更圆了。”

虽然这句自黑的笑话其实没什么笑点,但夏琪的脸好歹恢复了正常并且笑出声来。

沈北对我的顾全大局一点都不领情,他黑着一张脸对我说,“你先走吧,我有几句话要跟夏琪说。”

他这句话一出口,夏琪的身子突然抖了一下,表情也有些慌乱,“我突然想起来,我妈让我今天放学赶紧回家,柠檬我们快走吧。”

她抓着我的手,我感觉到她手上的凉意和颤抖,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最后,夏琪也没有给沈北开口的机会,急匆匆拖着我上了公交车。她在离家还有两站地的时候又把我拖下车,脸色依旧白得吓人,说话的声音带着哭腔,“柠檬,沈北要跟我分手了,怎么办?怎么办?”

我被她的突如其来搞得不知所措,“别慌,他不一定是要跟你说这事儿吧。”

夏琪死死盯着我,眼眶发红,“柠檬,我一直都知道,沈北他喜欢你。”

“瞎说什么呢?你是不是听谁胡说八道什么了?”我急于撇清自己,却忘记了声高则心虚的道理。

“柠檬你不喜欢他吧?我们俩是多好的朋友啊,你不会做那样的事吧?你喜欢他也没关系,我们三个人每天就这样在一起也挺好的。柠檬我不想跟沈北分手。”她看着我,眼神里有慌乱、有恳求、有谴责,仿佛我真是那个趁她生病两天就撬了她墙角的卑鄙小人。

我以为从此我放学后不用再跟他们俩一起走,谁知一放学夏琪就忙不迭来找我,我用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她只是害怕单独跟沈北相处时,他会说出分手两个字。可是这样躲着毫无作用,对于沈北来说,分手早已是家常便饭,三天后,他不顾我在场跟夏琪提出了分手。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显然这三天夏琪的躲闪已经让他的忍耐到了极点。

夏琪紧紧抓着我的手痛哭出声,她也许一直都明白沈北对她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对于她来说,沈北是整个青春期的唯一,而对于沈北来说,她只不过是一个排女朋友之中的一个。她会在余生里或恨或爱,怀念他一辈子,而他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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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夏琪分手之后,沈北没多久就找到了他的下一个目标,那就是我。

我承认在我收到他的情书之后心花怒放,反反复复看了无数遍,直到能一字不落倒背如流。距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连这三个月都不肯浪费,但我却不敢跟他疯一把。

那时的永远那么廉价,轻易就能说得出口。

他说他从来没有这么卑微地恳求过一个人,没有这么在意过和害怕失去。时隔多年我才明白,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如果我在那最后三个月里选择跟他在一起,我也只能沦为他记忆里的一张模糊面孔。

这些信我放在身边好多年,直到信纸都被我翻烂,我无数次把它们扔进垃圾桶,然后又捡起来抖一抖,继续视如珍宝。

我和夏琪回家的路上越来越沉默,直到有一天她不能去上学,她妈妈告诉我她得了抑郁症。我去看她的时候,她同沈北跟她分手时一样,面无表情而又冷酷地跟我绝了交。

这件事除了我谁都不知情,大家都以为她在外面报了高考加强班才不来上学,所以沈北毫无愧意,夏琪不来反而更方便了他来找我。

他约了我在篮球场见面,独自一人一边打篮球一边等了我一个多小时。我躲在墙后面看他看了一个多小时,看他腾跳投篮,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帅,直看到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还是没有敢出现。

我不像夏琪那么勇敢和天真,明知道结果惨烈还要去奋不顾身。

高考前一周,学校停了课。沈北在那个阳光毒辣的中午突然跑到我家里来,拿着一套物理卷子装模作样向我请教。我爸妈表情复杂,但也不能就这样把他赶出去,还故作淡定地留他吃了午饭。我更没办法当着爸妈的面跟他上演恩爱情仇,沈北得意的跟大尾巴狼似的,趁我爸妈不注意就对我挤眉弄眼,看得我心惊肉跳。

他走了以后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对不起吓到你了吧,可是没办法,我实在太想你了。

那时的手机只能存储几十条短信,我一直纠结着该把哪条看起来不那么重要的删掉,好留空间给新的信息,虽然那些信息我从来都没有回过。

前几天那个手机电池终于报废,我逛遍了万能的某宝也找不到跟它匹配的电池,原来所谓永远都是有个期限的,人生本来就短,属于我们的永远便更是短暂。

6

那年九月,沈北考上了南京某军校,而我继续留在深北方的这个城市上大学。

我们之间的联系时有时无,他经常在我很记挂他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失踪上好一阵子,又在我更加惦念他的时候突然出现。

有时他会抽风地在夜里打电话给我,弹着吉他唱歌给我听。我凝神静静地听了一首歌的时间 ,一言不发地挂了电话。我知道,即使是在女生资源匮乏的军校,他也从来没有孤单过。

有时候他也会觉得很累,语气疲惫地对我说,“圆圆啊,你怎么这么难搞定。”

我的室友们都不能理解我们这种拖拖拉拉的相处方式,爱情应该是个简单而让人痛快的东西,而不是像我这样,随便想起某一个瞬间就能自我折磨地哭一场,两个人也永远都处于猜忌与试探之中。沈北虽然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可他却过着温柔在抱花天酒地的生活;我一直嘴硬地不肯答应他,可我却始终孤身一人,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

那年夏天,我陪着妈妈到上海旅游,她老人家水土不服,南方的太阳更让她望而生畏,躲在宾馆说什么也不肯出门。

我一个人去游了西塘,尽管到了黄昏,天气依然很热,这个季节没有什么游客,温婉的古镇恢复了它本身静慢的样子,老人和狗都悠闲地坐在水边的树下纳凉。我沿着烟雨长廊慢慢走着,看夕阳将亭台水榭的影子拉得斜斜的投影在地上,然后我在长廊尽头,看到了沈北。

就像过去了很多年,也像恍然一梦,他又披着夕阳,笑着向我走来。

我们好像没有说好巧怎么你也在这里,只是自然而然地并肩一起沿着河流向前走去,他牵我的手,我下意识躲了一下,然后顺从地被他牵着。

夕阳挂在远处的天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诱惑,好像我们这样一直牵着手走下去,就可以走到永远。

我从开始的躲闪,到最后紧紧抓着他的手,生怕这只是个梦境,我只要一松手,他就会突然消失不见。

后来事情并不如你们想得那样,王子浪子回头,从此和灰姑娘过上幸福的生活。对于我来说,西塘的夕阳是一幕终身难忘的美景,对于沈北来说,不过是玩惯手头烂熟于心的桥段。这段美景不是梦又是梦,回到现实中之后我们依然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

几百年间有多少情人踏上西塘这片夕阳,又有多少爱情在这里分分合合,人生太过短暂,夕阳却是亘古不变。

我的大学生活过得乏善可陈,理想中的爱情和穿着金甲圣衣的心上人始终没有来。或许他曾经来过,可我却拒绝了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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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爱情的博弈中,我成功在了冷静自持上,幸运地没有成为被沈北甩掉的众多女人之一;可我败也败在了太过冷静自持上,我曾听很多人跟我说起这些年来沈北和夏琪分分合合,沈北有时喝醉了或是郁闷了也会打电话给我,如此几次之后我就接到了夏琪的那个电话。

她哭着求我不要再跟沈北联系,不管围绕在沈北身边有多少人,可她唯一耿耿于怀的就是我,她说男女之间说什么纯粹的友谊那都是扯淡,还说我手段高明欲擒故纵的把戏玩得炉火纯青。就算有一天她跟沈北分手了,她也不希望站在沈北身边的那个人是我。

从小到大我们一同走过的路有那么长,长到我曾天真地以为她是我人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重要的人,可这个人却把话语磨尖了使劲往我心窝子上戳。我慢慢的说,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站在沈北身边。

跟沈北这样的人交往,要么像那些女孩子一样,三个月一过,大路朝天各生欢喜,从此两两相忘雁过无痕;要么就像夏琪一样,跟在他身边,每天激情满满地与可能出现的小三作斗争,毕竟疼痛比疼爱要让人难以忘记。我是一个懒惰的人,过不了那样的未来。

我宁愿像现在这样,在看到某一个画面听到某一首歌想起他的时候告诉自己,我不是在想念他,我只是因为太寂寞。

我烧掉了沈北写给我所有的信,删掉他的电话号码和所有的社交联络方式。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喜欢他了。

我不喜欢他了,不喜欢他给过我的希望与失望,也不喜欢那些日子的纠结与折磨。

十七岁的时候披在他身上那件金甲圣衣,在二十七岁这年我亲手为他脱下。

一辈子这么长,就算真的到了身披白纱走进礼堂的时候,眼前这个人也未必能从此伴你一生。这一生最爱谁,最恨谁,要等到闭上眼睛的那一天才能决出胜负。那些年少时候的许诺,只不过是永远也到不了的永远。

余生,愿我们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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