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险有哪几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6
问题一: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和海上损失有哪些种类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B.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Adjustment)。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巨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问题二:海上货物运输的海上风险有哪些?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问题三:海上风险的介绍 海上风险,是指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带来的风险,但它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风险。

问题四:海上货运保险的风险有哪些 海上货物保险 主要有 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等等

问题五:海运货物的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 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  1. 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  2. 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  3. 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  4. 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  5. 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  6. 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  7. 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page$  (二)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一般是指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它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1.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下雨,短量,渗漏,破碎,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污,钩损,生锈,碰损等原因所导致的风险。  2.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 *** ,拒绝交付货物等政治,军事,国家禁令及管制措施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因政治或战争因素,运送货物的船只被敌对国家扣留而造成交货不到;某些国家颁布的新政策或新的管制措施以及国际组织的某些禁令,都可能造成货物无法出口或进口而造成损失。

问题六:海上风险的解释 1、恶劣气候一般是指海上发生的飓风、大浪引起船只颠簸和倾斜造成的船舶的船体、机器设备的损坏或者因此而引起的船上所载货物相互挤压、碰撞而导致破碎、渗漏、凹瘪等损失。2、雷电指被保险货物在海上或陆上运输过程中,由雷电所直接造成的或者由于雷电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害。3、海啸主要指由于海底地壳发生变异,有的地方下陷,有的地方升高,引起剧烈震荡而产生巨 *** 浪,致使保险货物遭受损害或灭失。4、地震或火山爆发指直接或归因于地震或火山爆发所致被保险货物的损失。 1、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汛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2、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3、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但仍具航行能力,则不视作沉没。4、碰撞是指船舶与船或其它固定的,流动的固定物猛力接触。如船舶与冰山,桥梁,码头,灯标等相撞等。5、火灾是指船舶本身,船上设备以及载运的货物失火燃烧。6、爆炸是指船上锅炉或其它机器设备发生爆炸和船上货物因气候条件(如温度)影响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的爆炸。7、失踪是指船舶在航行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并且超过了一定期限后,仍无下落和消息,即被认为是失踪。

问题七:海上损失和海上风险的区别是什么? 很简单: 海上损失:是损失的客观事实! 海上风险:是指大海之上,有可能会发生损失!(发生与否不确定)
麻烦采纳,谢谢!

问题八:简述海上风险的处理方式 风险是不可预知的,但风险大多数又是有规律的,只要我们总结长期的风险发生的记录,就可以找出风险发生的规律,实际是一个发生概率,保险公司用大数法则厘定保费,就可以承保风险,这类的风险也叫可保风险。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基本都是对这类风险。保险公司不怕风险,因为保费是按风险概率计算出来的,但保险公司也要防范风险,防范的主要方法是统计法,补救法。统计法是将各类型风险分类,统计各类型风险发生概率,对概率高于历史平均水平的类别提高保费,设置更高的免赔,或干脆就拒保;反之则降低保费。补救法是保险公司知道风险即将来临,要求客户采取新的措施以防范风险,也可能花钱做一些防范设施。前一种方法适合于承保阶段,后一种方法适合于保险期间。

问题九:海上风险中的意外事故是指的什么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流冰、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意外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以及失踪等具有明显海洋特征的重大意外事故。

问题十:海上损失和海上风险的区别是什么?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遇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比如说地震,海啸,搁浅等。海上损失是由于耿生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一个是原因,一个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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