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公文写作文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3

1. 常见的公文写作格式有哪些

原发布者:无面44

15种常见公文格式+范文1、通告通告的写作格式通告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结尾组成。标题:一是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二是事由+文种;三是发文机关+文种发文字号:(X年第X号)正文:由缘由和通告事项两部分组成。缘由为发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据,事项为须知和遵守的内容。用“特通告如下”转承连接。通告事项是面对大众的,应简洁明了,叙述清楚,通俗易懂,便于掌握。结尾:结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并用“特此通告”作结。有时也可不写,形式比较灵活。最后是实施日期。范文:国家粮食局通告国粮通〔2007〕4号《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国家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附件: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2007年10月21日2、通知通知的写作格式结构模式: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通知的写作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不同类型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写作方法。(一)印发、批转、转发性通知的写法。标题由发文机关、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标题和文种组成,也可省去发文机关名称。顶格主送机关,正文须把握三点:对印发、批转、转发的文件提出意见,表明态度,如“同意”、“原则同意”、“要认真贯彻执行”、“望遵照执行”、“参照执行”等;写明所印发、批转、转发文件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后写明发文机关与日期。范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

2. 公文写作有哪些类型的

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公文,是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各自正式规定的文种。现在,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使用的14个正式文件种类是: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主要有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党政机关明确规定的上述文种合计为27个。

其中9个是相同的,即决定、意见、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不同的也是9个,其中属党的机关的5个:即公报、指示、决议、条例、规定,属国家行政机关的4个,即命令(令),议案、通告、公告,这18个文种,公文学界称其为法定文种。广义的公文,除上述法定文种外,还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常用的应用文,其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函,种类繁杂、素无定目.一般说主要有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包括规划、工作要点、安排、方案、设想等)、调查报告、简报、专用书信、讲话稿、讣告悼词、规章制度(如章程、细则、制度、守则)等。

3. 我们常写的常用应用文有哪10种

常写的常用应用文有请假条、请贴、启事、证明、电报、总结、合同、提纲、读书笔记、会议纪要等。

应用文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一种文体,是人们传递信息、处理事务、交流感情的工具,有的应用文还用来作为凭证和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交往越来越频繁,事情也越来越复杂,因此应用文的功能也就越来越多了。 所谓应用文是人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为处理实际事物而写作,有着实用性特点,并形成惯用格式的文章。

应用文有四大基本特征:

1.写作目的明确,应用文是为实现特定目的服务的,因此其写作动因与目的十分明确。

2.语言表达规范,应用文主要使用规范的现代汉语,适当采用一些古语词汇,文章的语言庄重、简洁、严密,这一点和文学作品形成了鲜明的差异。

3.格式体例稳定,大多数应用文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通用格式和体例,这体现了其规范性和严肃性,撰写者在拟文时必须遵守格式体例的要求。

4.时间要素明确,应用文其所针对的事务一般是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的,因此执行时间、有效期和成文日期等时间要素非常明确。

4. 一般公文写作的种类

公文按性质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大类。

通用公文按行文方向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流通来源分为收进公文、外发公文和内部公文;按作者性质分为党内公文、行政公文和社会团体公文;按发文性质分为问文和复文;按内容处理要求分为参阅性公文和承办性公文;按办理时间要求分为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和常规公文;按机密程度分为绝密公文、机密公文、秘密公文和普通公文;按特点和作用分为规范性公文、指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通用公文从文种上划分,可分为行政公文和事务公文。根据2000年8月24日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

专用公文指具有专门职能的机关在专门的领域中形成、使用的书面材料,具有专指内容、特定格式。主要包括:财经文书(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合同)、司法文书(起诉书、判决书、笔录)、外交文书(国书、照会、护照、条约)及军用文书等。

5. 一般公文写作范文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与范文 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函的写作格式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二、函的特点 (一)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

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 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三、函的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

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

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四、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

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2、主送机关。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

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

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

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五、撰写函件应注意的问题 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

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 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

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二《通知》写作要点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

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

二、正文:一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二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一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二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三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

通知格式:(指示性通知) 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的通知 各科室: ******************************** ***************************。 北京积水潭医院 二○○五年三月十日 例文(指示性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发(1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有了很大发展,证券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市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合配比例,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国务院决定,自1997年1日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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