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作弊法中有些不懂,请法律高人指点!

大学生管理条例和考试作弊条例中有这样一条:“组织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请问“组织作弊”具体是个什么概念?怎么样的做法归于组织作弊?这个概念很模糊,文书中没有给定义。

把自己买来的考试答案卖给他人(考试后发现答案是假的)这种行为应该划分到哪一范畴?

文书中还有一条“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请问学校有没有权利不按照该条执行,选择从轻处理?比如:抓到了用通讯工具作弊的(但是人数太多,法不择众)决定从轻处理,记个过了事。
请对我提出带问号的句子给予一一回答,不要所问非所答!

第1个回答  2007-01-23
作弊首先违背了公平原则,同样的环境应该靠自己的能力取争取,作弊对于其他人来讲不公平,随意许多学校对作弊给予的处分都很重.

参与有组织作弊终身禁考、试卷雷同两年内禁考。今起实施的《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司法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尤其突出了对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和有组织作弊的防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1-24
其实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是因为考试作弊而被学校开除,该学生有权利到该校所在地法院申诉。
以前有一个案例,说一个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而没有取得学校学位证书到该区法院申诉,并打赢了这场官司。
个人认为。作弊虽然不好,但是开除也太过分了。所以现在大部分学校采取第一次作弊记过处分取消学位证书的处罚。还是太严了,我们班都糟了4个了
第3个回答  2007-02-05
两人或两人共同实施得行为就叫组织了,估计组织作弊就是你门两人或两人以上得作弊行为.非法买卖,用不正当得手段得到某种利益,情节较轻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要受到道德得谴责.
好像可以开除吧,这是学校得事,都是看当时领导得心情了
第4个回答  2007-01-24
谁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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