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07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廉洁建设“三清”目标包括:
1. 干部清正:要求干部必须具备坚定的信念、服务人民的宗旨、勤勉务实的工作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以及清正廉洁的品格。
2. 政府清廉:意味着政府应当构建起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确保政府运作的透明和廉洁。
3. 政治清明:旨在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打造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确保政治活动的清明和公正。
这些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对国际、国内、党内及民众情况的全面了解,针对新形势下廉洁政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这一战略目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体现了党反腐倡廉的坚定立场。
自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涌现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
1. 工作人员应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不搞特权,不谋私利,多作贡献。
2. 工作人员应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不用公款进行不必要的开支。
3. 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属安排工作或升学,不得索贿,不得将职权变为有偿服务。
4. 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公开透明处理,接受监督。
5. 工作人员应遵守严格的考核制度,平时的考核由纪检组负责,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