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2
一、分类目的
本分类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统计范围,全面统计数字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以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的统计需求。
二、编制原则
(一)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本分类遵循G20杭州峰会提出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政策文件,确定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
(二)参考国内外相关统计分类标准。本分类借鉴国内外相关机构关于数字经济分类的方法,参照《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等标准,反映与数字技术紧密相关的各种基本活动。
(三)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符合数字经济产业特征的相关行业类别活动进行再分类。
(四)满足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目的。本分类立足现行统计工作实际,聚焦数字经济统计核算需求,充分考虑分类的可操作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全面、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展状况。
三、概念界定和分类范围
数字经济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本分类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01-04大类,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经济活动。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数字经济活动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共有5个大类、32个中类、156个小类。
五、有关说明
(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包括01-04大类,主要涵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第05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
(二)本分类所涉及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相一致。
六、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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