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给车贩子了,两年了不过户可以报盗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卖给车贩子,两年给过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可以报盗,如车辆买卖协议合同注明车辆过户及期限,可以根据车辆买卖合同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未标明过户事项的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案例:车贩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卖车14年他还收到罚单

最近,家住江北区的刘先生很是不解:为何自己将轿车卖了14年,却还会收到关于该车的两份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刘先生经查询才得知,原来是当年收购他轿车的车贩子一直没有完善过户手续。

据刘先生回忆,1997年,他花21万余元买了一辆轿车(车牌号为渝A20906),在使用约10个月后决定将该车出售。“当时我第一个就想到了车贩子吴荣民,因为在1992年,我曾向他买过一辆二手车,外加后来我们常在同一家茶楼玩耍,渐渐熟识了。”

刘先生告诉记者,1998年,他以10.8万元的低价,将车卖给了吴荣民。在签订买卖合同当天,吴荣民提出由他负责过户。由于是熟人,刘先生也没多想,便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发票,以及车辆合格证等资料交给了吴荣民。

“2000年,我在茶楼遇到吴荣民时,他还主动给我说,车子已经过户了。”几年后,茶楼关了门,从此,刘、吴两人便失去了联系。

去年11月,刘先生收到一份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车牌号为渝A20906的轿车有违章信息。

“早在十多年前,我就将这辆车卖给了车贩子吴荣民,现在怎么还会收到处罚通知书哟?”刘先生觉很奇怪。为了弄清情况,他立即通过登报找人等各种办法,寻找吴荣民,但至今杳无音讯。

今年6月,就在继续寻找吴荣民的过程中,刘先生又接到了第二张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刘先生立即带着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先后前往市车管所和渝北区一交巡警平台咨询。

经过查询,刘先生得知,这辆14年前就卖出的轿车至今还在他的名下,近年曾在渝北区和北碚区出现过,且已多年没有进行过年审。

昨天,刘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时间隔得太久,他已将当初与吴荣民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丢失了。“由此一来,我便无法证实该车已经出售。”刘说,由于吴荣民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他至今仍是该车的所有人,仍需对该车所产生的费用和违法记录负责。

在此,刘先生希望吴荣民和该车目前的使用人能尽快与他取得联系,以便完善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凤凰网-车贩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卖车14年他还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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