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销售产品给乙公司。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帮忙发货,运输费其后返回。甲公司凭运输公司的发票和银行划汇回单做分录: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乙公司返回运输费做分录,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2,如果运输费由甲公司承担,做分录,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请问高手,这样的账务处理有没有问题?问题在哪里?应该如何解决??某某某国家机关人员说这样做是一塌糊涂合理不合法,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