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会计交接需要办理的手续 详细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6

会计交接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6、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7、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8、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9、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10、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11、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12、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1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扩展资料:

交接注意事项:

1、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3、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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